
北京:公有闲置房屋可改建“蓝领公寓”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都一处前门店副经理、烧麦总厨师长吴华侠提出,政府部门可利用自身区域内的公有闲置房屋,改建“蓝领公寓”,并实行统一物业管理与服务。作为区域内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统一为本企业从业人员租赁住房,物业统一管理,以便消除长期存在的群租房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同时鼓励支持聘用外来务工人员的生活性服务业企业,租赁统一规范的房屋当作员工宿舍,并做好相应管理工作,保证外来务工者舒心居住。

上海:对物业管理实效实施测评

上海市人大代表、沪港国际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郭康玺建议以房屋管理业务为导向、应用为核心、数据为驱动、技术为支撑,围绕数字化转型要求,构建统一房屋数据地板,形成房屋管理大系统。“首先要建立统一的房屋数据标准。”郭康玺代表表示,“可以对房屋数据的宗地、小区、幢、房屋现状数据进行梳理,综合形成房屋基础信息、历史建设、修缮、物业等房屋底板数据标准。”
在物业管理方面,对全市范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效实施测评;在房屋租赁方面,对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租赁场所、群租整治跟踪管理,将老大难二房东监管纳入管理系统。

江西:推行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进江西省委会主委、江西省住建厅厅长卢天锡提交了关于完善商品房质量保修制度的提案,提案建议,推行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将现行建设单位依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从工程款中预留的质量保修金,交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由主管部门以物业服务区域为单位设立物业质量保修金专户,物业保修期限内,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且经鉴定为保修责任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可由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维修,费用从物业质量保修金专户中列支。

江苏:制定物业管理法,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公益属性和社会价值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华瑞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法,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法治保障。高华瑞建议制定物业管理法,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公益属性和社会价值。具体制度设计上,落实基层组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物业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属地政府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明确行业监管职责,推进公安、城管、环保、消防等部门执法职能延伸至小区,打通物业管理“最后一公里”。

陕西: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快推进业主自治组织全覆盖,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助推社区治理与物业管理融合共治,助推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天津:建立透明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主任医师张智龙建议完善物业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透明统一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探索以居民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评价、物业费收缴机制;探索建立物业费收缴黑名单制度,建立畅通的联络沟通渠道,完善纠纷解决机制;设立居委会物业管理办公室,实现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双方利益最大化;应提升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优化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队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员工整体素质的提高带动物业服务水平的提升;扎实推进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规范化操作,使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实施信用评定,推进物业服务费用收缴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良性联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广东: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评价机制

针对物业管理难题,广东省人大代表、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党委书记、工作站站长王振提出关于修订《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探索“党建引领、居民自治”的治理模式,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评价机制,提升居民小区治理水平。

贵州: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托育服务

贵阳市政协委员陆海建议,探索“一区一策”模式,精准施策增供给。在中心城区,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在新建小区较多的城区,支持物业企业发展托育服务;在工业园区相对集中的城区,在厂区发展员工福利性托育照护点;在高校密集的城区,鼓励高校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在留守儿童照护服务缺失较为突出的三县一市,发展家庭托育点。

山东:鼓励和开展“物业+养老”服务模式

市北区人大代表、青岛同安路小学校长孙军建议鼓励和开展“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她认为,这种服务模式一方面能够为社区养老人群提供更到位、更便利、需求响应更快、效率更高的各类助老与照护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相对降低物业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成本,让物业企业的社区养老服务成为可持续的事业。
结合国务院《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以及住建部《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等,孙军建议在“家庭养老床位”的基础上继续创新,能够探索出“物业+养老”服务。充分利用养老服务与基础物业服务的协同效应,设立更多针对老人的个性化服务、助老公益活动等。
围绕老年人的生活料理、问医取药、心理陪伴等需求,丰富养老服务品质。可交由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全托、日托、上门、餐饮、文体、健身等方面的服务,提高养老设施使用效率。以政府为主导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打通养老服务的供应链,引导物业企业提供多元化、多层次、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普惠养老服务。

重庆市: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

渝中区人大代表杜鹏武建议,要用好盘活社区闲置资源,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自治物业拓展服务领域,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激活“造血功能”,弥补服务经费不足等问题,增强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自治物业管理条例配套政策体系,规范物业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切实提高物业管理效能。积极引导推动社会组织、社工等进驻社区参与服务,实现功能互补、力量聚合。同时,结合社区居民愈发多元化的社会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