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脱口秀】社保证明能设为资格条件吗?
某化学工业园区消防救援大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缴纳职工三年社保证明。A公司提供了两年半的社保证明,被采购人通知:因其所提供的职工社保证明不满三年,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不能投标。这样合理吗? 详情>>
【投标脱口秀】服务人员健康证能作为资格条件吗?
某单位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规定,所有投标供应商的厨师、洗碗工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有供应商认为,健康证不应该作为资格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设置合理吗? 详情>>
【投标脱口秀】保安培训证能设为资格条件吗?
某单位港口口岸安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投标人要具有有效的保安培训许可证,这样要求合理吗? 详情>>
【投标脱口秀】保洁项目,能要求投标人投标前有清扫车吗?
食堂配送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10台服务设备,包括全自动驾驶式洗扫一体机、液压升降平台、驾驶式电动尘推车、多功能洗地机、清冰机、大型道路清扫机。(上传公告之日前购买以上自有设备发票扫描件,并承诺上述设备投入本项目使用,否则不得分)。这样要求合理吗? 详情>>
【投标脱口秀】采购需求不明确合同无法签订,怎么办?
某物业项目公开招标,A供应商中标。到签订合同环节时,A公司发现合同附加了一些招标文件没有的内容,拒绝签订合同,并向财政部门投诉。经查,是因为采购人前期没有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需求不明确,没有细化量化,导致招标文件编制简单,供应商中标后,双方陷入采购合同无法签订的窘境。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详情>>
【投标脱口秀】实质性要求可以作为评分项吗?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那么,实质性要求条件可以作为评分项吗? 详情>>
【投标脱口秀】物业采购可以要求投标人服务人员数量吗?
某物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合理吗? 详情>>
【投标脱口秀】 物业项目能要求投标人在本地设有服务机构吗?
招标文件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本地有服务机构,有失公正,属于《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重点清理和纠正的范围,应当严格禁止。如果供应商遇到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当地设有服务机构的条款,可以提出质疑。 详情>>
【投标脱口秀】要投标人提供社保证明,招标文件应如何设置?
某单位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特定资格要求:所有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缴纳职工三年社保证明。A公司提出质疑:要求提供三年社保证明,属于歧视性条款。那么,社保证明能作为资格条件吗?招标文件应该如何设置呢? 详情>>
【投标脱口秀】业绩能作为资格条件吗?
业绩可以设置为资格条件,但资格条件是“刚性”条款,一旦供应商不满足就会被判无效投标或无效响应,所以,不能普遍把业绩设置为资格条件,一般情况下业绩是作为评审因素来设置的,但不能设定特定主体、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合同金额的业绩作为评分项。那么,什么样的业绩才可以设置为资格条件呢? 详情>>
【投标脱口秀】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截图,合理吗?
某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对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图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不给予价格扣除。”A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但由于没有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材料截图,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有给予A公司价格扣除。对此,A公司提出质疑。那么,《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还须提供证明材料吗?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