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发布《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5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基础目录和2025年版基础清单),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监管。两项文件围绕信用信息归集与失信惩戒作出系统性部署,通过法治化手段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为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2025年版基础清单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根据2025年版基础目录,政府采购领域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明确列为公共信用信息重要条目,涵盖围标串标、虚假应标、恶意投诉等违法违规情形。相关信息将由财政部门依法归集,通过“信用中国”平台实现全国共享,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2025年版基础清单针对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设定多维度惩戒机制。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主体,将依法实施市场准入限制,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涉及从业人员的,还将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例如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禁止代理机构承接新业务等。此外,失信主体还将面临财政性资金项目申请受限、重点监管频次提高等联动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