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声明,针对有相关机构称受其委托举办代理机构专职人员采购证培训并收取费用的情况,予以澄清。
云南省财政厅明确指出,在云南省区域内,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政府采购相关代理工作,并不需要具备采购证培训资质。同时,省财政厅从未委托任何企业、协会、组织或机构举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有偿培训活动。
省财政厅强调,在云南区域内,任何企业、协会、组织、机构所举办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活动、颁发证书以及收取费用等行为,均与省财政厅无关。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将由举办者自行承担。
在此,云南省财政厅提醒广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保持警惕,谨防受骗。若发现有机构以省财政厅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等行为,可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