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财政部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的《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多处提到政府采购。
在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报告》提出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制度,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鼓励创新产品研发和推广运用。
在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方面,提到出台实施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对6000多家代理机构、3万多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在着力支持稳外贸稳外资方面,《报告》要求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在强化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中的作用方面,《报告》明确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用好税收、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在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方面,《报告》强调政府各项开支要精打细算,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经费等支出,严格限制楼堂馆所新建、修缮和装修,加强对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配置的管理,推动精简规范节庆、展会、论坛等活动。
在推进财政科学管理方面,《报告》指出在管理的精细化上下功夫,对业务全流程各环节进行优化,通过内部控制、信息化等手段,严格把控工作细节,切实改变部分领域粗放管理模式。在管理的标准化上下功夫,动态完善项目支出、政府采购、资产配置等各方面标准,做到有规可依、标准清晰、约束有力。
财政部门将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配合做好预算法、消费税法、政府采购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立法修法,以及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政府债务监督、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认真研究并及时报告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日常沟通交流,强化服务代表工作数字化赋能,不断提高财政工作水平,让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更加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