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月20日,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专利代理服务包括办理国内专利申请、国外专利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以及其他专利事务。商标代理服务包括国内商标代理、国外商标代理、商标变更、无效宣告、商标权处分和续展以及其他商标事务。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选择或者补充说明需要专利商标代理机构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对于所需服务内容,在“服务内容”列内划“√”。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选择专利代理或者商标代理,在内划“√”。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及人员具体要求中的空格由采购人自行填写,可补充相关要求。
履约考核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