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家照明企业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梦婷 2025-01-17 18:35:19

2024年,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了6家照明企业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江苏厚睦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科慧照明有限公司、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和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3家企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10月公布,江苏厚睦菜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度苏州市公办中小学校近视综合防控(改造提升学校教室照明)”采购项目中,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被苏州市财政局处以109272.77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7月公布,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武汉市黄陂区教育局的“2023年黄陂区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提升项目”中,其他投标人(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诉: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故意修改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LED教室护眼灯、LED教室黑板灯的产品认证证书ROHS符合性认证所载明的有效期,将发证日期2022年12月6日改为2023年12月6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5日改为2024年12月5日,使实际过期失效的证书形式上显示为有效。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财政局查证属实,认定启福光照明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修改认证证书并作为投标文件提交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处以罚款4286.1元(采购金额85.722万元的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7月公布,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水域救援特灾类消防装备集中采购项目(包11)”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其处以罚款2418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介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成为近年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处罚供应商的主要原因。预防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应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加大处罚力度,加大供应商弄虚作假成本。

江苏科慧照明有限公司、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串通投标

9月公布,江苏科慧照明有限公司在“中国共产党迁安市委员会党校迁安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迁建楼体亮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河北省迁安市财政局收到了该公司存在恶意串通情形的问题线索,进行了立案调查。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提取情况、专家核查意见等资料查证以上情况属实,认定该公司存在与其他相关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情形,即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对其处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6月公布,万源市明玥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串通投标,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对其处以罚款244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2次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月公布,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邻水县2023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农膜采购项目中,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对其处以13950.1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5月公布,四川万嘉悦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12月29日参加“井研县水稻肥料采购项目”询价活动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乐山市井研县财政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对其处以处以罚款8937.5元(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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