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路360号18栋1单元7层3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多个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未在法定期限内退还供应商投标、磋商保证金等问题。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成都盈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上述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清理和退还保证金。
财 政 部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