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活动中,受利益的驱使,经常会出现一些供应商为了谋取中标、成交而提供虚假材料的违法行为,违背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破坏了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那么,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如何处理?如何避免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呢?
虚假材料由财政部门核查并予以处罚
“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理通常出现在三个环节。”浙江省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相关负责人说,一是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发现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二是在质疑环节,收到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根据现有材料依法答复,如需依法调取证据材料的,则由财政部门在投诉环节处理。三是在投诉环节,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出具单位官方网站等渠道,在线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在线核查的,可通过向材料出具单位发函的方式,请其协助调查,以确认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可以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核实。
“在投诉、举报中,财政部门一旦查实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上述负责人说,在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包括罚款、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吊销营业执照,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处罚可以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起到震慑作用。
合理设置评审因素 发挥评审专家作用
那么,如何避免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呢?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
理科林秀芬认为,为避免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一方面采购人应合理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技术条件和评审因素,对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尽量明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作用,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和复核,确保评审的有效性和科学性。另外,进一步落实履约验收审查制度,在合同履约验收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逐项查验货物服务的技术参数指标是否与投标响应一致,确保投标人履行合同的真实性。
“可以通过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让供应商了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提供虚假材料面临的严重后果,使其务必提供真实的材料,凭实力赢得合同。同时,可以编写供应商违法违规行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分析,让评审专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科学的判断、处理。”某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