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1月10日,《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发布,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责任人等作出了要求。
采购人要依法依规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采购公告、单一来源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告、中小企业预留执行情况公告及其它采购信息等,做到应发尽法、不重不漏、内容合法、真实、准确。
采购人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主要责任人,要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发布内控管理机制,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严格按照“谁采购、谁公开、谁审查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强化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