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要求,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24年在益阳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沅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服务力度,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预留份额上做“加法”。对预算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在降低负担上做“减法”。实行“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在合同中约定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供应商可以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
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每年2月、5月、8月的20日前提交下一季度采购意向,因特殊原因未能按季度公开采购意向的,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在合理时间内鼓励采购人缩短时效,将合同签订时间由30天缩短为7个工作日,资金支付时间调整为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供应商账户。
在破除壁垒上做“除法”。通过线上日常审查、线下专项检查及宣传等方式,实时审查政府采购各类信息公告,对发现的各类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壁垒”,要求限期整改。开展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查各预算单位设置歧视性、排斥性条款和限制潜在供应商等行为。
财政部门“贴心”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服务,规范采购工作流程,确保财政部门“贴心”服务落到实处。根据政府采购全流程闭环工作要求,专门编制了政府采购工作指南,详细解读政府采购全业务流程;梳理印发了《政府采购知识手册》,对采购单位在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点提供业务指导;点对点联系服务单位,宣传采购政策,规范采购行为,财政局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到采购单位宣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做好贯彻落实具体工作。沅江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力度,压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责任,及时修订有关采购文件模板,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各级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认识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坚持协同共治,着力推进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张艳 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