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鄱阳县财政局积极响应国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号召,全面推行采购专员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明确职责、强化培训、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等措施,构建一支高效、廉洁、专业的政府采购队伍,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鄱阳县近期出台了《鄱阳县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专员制度的通知》以落实采购单位至少配备一名采购专管员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落实专管员制度,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鄱阳县已建立了政府采购专管员150名,覆盖全部预算单位,采购专员需熟练掌握政府采购的各项政策规定,包括采购方式的选择、采购文件的编制、评审流程、合同签订与履行等。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提升专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力,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明确申报要求,逐级抓好落实。本级政府采购专管员分为单位采购专管员和部门采购专管员。各预算单位从本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1—2名单位采购专管员人选,各区直主管预算部门从本部门正式在职在编人员中确定至少2名部门采购专管员人选。政府采购专管员需满足如下条件:本部门(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积极参加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能够按要求参与本部门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三是细化工作职责,规范采购管理。单位政府采购专管员具体负责:宣传和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参与本部门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及监督内控制度执行;指导和监督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络,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政府采购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掌握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本部门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除上述职责外,部门政府采购专管员还负责统筹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信息数据统计报送、单位采购专管员及采购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指导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操作流程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等。
四是建立奖惩机制,确保工作实效。为进一步提升采购专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鄱阳县财政局还将建立了考核评估机制。定期对采购专员进行工作考核和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和激励。同时,加强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和考核,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
鄱阳县积极推行采购专员制度,是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专员设立与培训、政策学习与掌握、电子平台操作、沟通协调机制、采购计划与管理、资金使用效益以及监督与考核等多方面的努力,该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鄱阳县将继续深化采购专员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