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河北省财政厅、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对《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涉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共48条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意见反馈截止至2024年11月29日前。
《征求意见》列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非法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所在地,将供应商规模条件、股权结构等设置为资格条件等36种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评审专家入库环节禁止行为、评审前禁止行为等5种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不公平竞争、恶意串通等7种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
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行为清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