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0月25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文件目录的公告》,为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对有关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95项失效文件。
其中,包括《关于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建〔2001〕285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中实行招标代理机构竞争性比选的通知》冀建市〔2007〕431号、《关于贯彻执行<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冀建市〔2008〕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08〕386号)等17项招投标文件。
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