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0月11日,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征求《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网上超市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11月12日前反馈修改意见。
修改和新增内容如下:
第八条新增:供应商入驻后,可以自愿选择缴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服务工程超市运营机构对缴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供应商的店铺及商品予以标注,提高供应商信誉度。
新增第十九条,在满足合同约定验收条件下,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采购人对其提供的工程或者服务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协助采购人开展验收。
新增第二十一条,60 万元以下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可以通过服务工程超市采购。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包含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货物类预算占比超过50%的,不应通过服务工程超市采购。单个项目采购资金不足10万元的,预算单位可按照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选择直购或者比价的方式实施。单个项目采购资金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60万元(不含)的,预算单位应通过比价方式实施。
原文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