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是决定供应商成败的关键环节,其公平性、公正性不容丝毫妥协。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项目评审过程中,尤为要警惕任何可能干扰评审专家独立评审的因素。日前,某广告公司负责人张某向记者讲述了他们经历的一起无关人员进入评标室干扰专家独立评审,导致项目废标的真实案例。
张某介绍,广告宣传项目开标结束后,当所有投标代表的注意力都聚焦于即将展开的评审环节之际,一个突然的插曲打破了这份宁静。某公司投标负责人李某在楼梯口打电话,急切地说:“我们的商务报价太高了,想要中标必须得拉高技术分!”这引起了参加投标的张某的注意。听到了他的通话后,张某一直关注着评标区的动静。不久后,突然有一名无关人员进入评标室,却被工作人员拦截。对此,张某所代表的公司先质疑后投诉,认为评审过程受到干预,影响中标结果。
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县财政局调取评审监控录像,发现采购人的一名领导,于评审开始后1个小时进入评标区监控室,随后进入评标室,观看了两名评审专家的打分。对此,财政局认定项目发生严重影响评标工作公平性的行为,评审专家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结果,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采购。
记者查阅后发现,财政部也曾公布存在同样违法情形的案例,第二千零五十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显示,在某消防救援支队装备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人无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代理机构未依法组织评标活动、未按规定对评标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和信息发布不规范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最终责令采购人废标,并责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就上述问题限期改正。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那么,哪些人员可以进入评审现场?
一是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可以进入评标现场。“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四种出现错误或异常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刘建说,可见,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进入评标室进行评标的组织和辅助工作是法律授权的行为。如果是评标现场的组织人员可以,除此之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进入。
二是财政部门监督人员可以进入评标现场。株洲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张伟良介绍,该市没有财政部门监督人员对评标项目进行现场监督。但政府采购监督是指对政府采购活动开展前、开展中和开展后各个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也称标前、标中和标后监督。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赋予了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的执法监督权,财政部门可以参加政府采购任何一个阶段的监督检查。
三是供应商可分情况进入评标现场。根据采购流程和采购文件的要求,有时供应商是可以阶段性进入评审现场的。比如在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项目中,经谈判小组或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可以进入评审现场参与谈判、磋商。或者有现场演示环节的项目,供应商可进入评审现场进行演示。但要注意的是,供应商不可以进入评审现场观摩评审。供应商进入评审现场是为了完成采购文件的规定动作,是阶段性的,完成之后就得离开,而不能留下来观摩评审。
记者了解到,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优化升级,多地努力实现与评标专家的物理隔离,实行评审全流程封闭管理,并取得明显成效,值得各地学习借鉴。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例,在评标区建设智慧门禁系统,专家人脸识别、自动查验、自主进入。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讯员张浩介绍,该中心通过96个人脸抓拍机,实现评标区进出人员的人脸抓拍、记录、分析、预警,支持生成人员轨迹,实现全程跟踪;推广代理机构在线评审服务,建设了代理机构评审服务大厅,代理机构在评审服务大厅通过音视频与对应评标室进行交流沟通。线上服务人员按照法定流程线上组织评标,包括组织签到并核对专家身份、推选组长等,实现了代理机构与专家评委的物理隔离。
“应该鼓励通过设置在线服务室、在线监管室等,推行招标代理机构、见证人员、行政监督人员、公证人员、技术保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不进评标室在线服务,与评标委员会有效隔离,实现评标过程在线服务并全程留痕,保障各方人员独立工作、互不干扰。”刘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