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采购网9月11日公布,江苏科慧照明有限公司8月29日被列入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据了解,河北省迁安市财政局根据收到的问题线索:江苏科慧照明有限公司在参加中国共产党迁安市委员会党校迁安市委党校(行政学院)迁建楼体亮化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活动中恶意串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财政局通过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提取情况、专家核查意见等资料查证以上情况属实,认定该公司存在与其他相关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规定属于恶意串通的第七项情形,即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该事件再次提醒供应商需要提高法律意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违者将面临罚款、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严重后果。
另外,政府采购业内资深专家介绍:“在我国,串通投标还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以上两种情形均构成扰乱市场秩序罪。”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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