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24〕13号,以下简称13号文)要求采购人建立合作创新采购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要包含评审专家的组建。这就说明,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关领域评审专家的,选取办法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管理制度来确定,包括谈判小组具体人员组成比例,评审专家选取办法及采购过程中的人员调整程序。
谈判小组构成与常规采购项目不同
目前常规的政府采购项目,通常只要求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例如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而13号文第十五条则规定,合作创新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不仅要包含1名法律专家,还要有1名经济专家。为什么合作创新采购方式要必须有经济学家呢?在业界专家看来,这主要有两点原因:
“合作创新采购方式是为了促进创新政策功能实现而设立的采购方式,有经济专家参与不仅有利于政策功能的实现,也能防范政府参与合作行为过度干预市场机制的发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武汉市政府参事白志远告诉记者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对于第二点原因,政府采购资深专家徐舟指出,因为合作创新采购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各阶段研发成本补偿的范围和金额、标志性成果、迭代升级等问题,谈判小组有时需要与供应商科学合理地协商相关费用(包括最高研发费用、激励费用等),所以至少需要一名经济专家。
评审专家选取有三种方式
13号文规定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关领域评审专家,究竟应该如何选择?采购人具体有哪些选择渠道?政府采购信息报社智库专家、高级顾问曹石林介绍了三种方式:
第一,建立特定行业的技术专家库。采购人可以针对特定行业或领域,建立自己的技术专家库。专家库可以包含行业内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能够为合作创新采购项目提供精准的技术指导和评审意见。通过自建专家库,采购人可以更灵活地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评审专家。
第二,从专业协会寻找权威专家。许多专业协会或学会都聚集了大量行业内的权威专家,采购人可以通过与这些协会合作,获取其推荐的专家名单。这些专家通常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行业影响力,能够为项目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评审保障。
第三,国内外公开募集。对于某些特殊领域或高度专业化的项目,采购人可以通过在国内外公开募集的方式,寻找合适的评审专家。这种方式可以扩大选择范围,吸引更多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同时,公开募集也有助于提升项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最后,曹石林提醒,由于合作创新采购项目的特殊性,直接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可能难以满足项目的全部要求,采购人需要谨慎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