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充实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提升政府采购评审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政府采购评审结果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此次征集时间为8月26日—10月25日。请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于10月25日前向各级财政部门报名并提交个人信息。
原文如下: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充实全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提升政府采购评审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政府采购评审结果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6〕198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2〕2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本次征集选聘工作主要面向全社会有意向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征集原则和条件
本次征集坚持“自愿申报、单位推荐、德才相配、择优选聘”原则,注重个人日常工作和道德品行的综合评价,强化个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和信息确认责任,优先选聘品行作风硬、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人员。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有与申请评审专业一致或高度对应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在相关领域工作。其中,“相关领域工作”是指从事所选的评审专业相关工作经历。
(四)熟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掌握申请评审专业相关的市场情况,能够胜任政府采购项目论证、评审、验收及咨询等相关工作;
(五)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3周岁,能够正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3年内,未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公共决策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以及被解聘专家资格等情况;
(七)熟悉计算机操作,能够适应远程异地评审等电子化评审工作要求,独立、熟练完成评审工作;
(八)自愿接受财政、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不得申报。
三、征集时间和流程
此次征集时间为8月26日—10月25日。请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于10月25日前向各级财政部门报名并提交个人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报名
1.申请人携带专家申请表(附件1)、单位推荐确认函(附件2)等材料,以及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前往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科(处)报名。其中,省直部门单位人员到山东省财政厅报名,市、县(市、区)级部门单位人员到单位所在市财政局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请提前咨询,各级财政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附后(附件5)。
2.各级财政部门对上述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为申请人开设账户。
3.申请人凭开设账户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短信通知个人)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用户登录”—“专家”(身份选择)登录后录入个人相关信息。每名申请人可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附件4)自选3个专业。
(二)集中会审。10月25日前省财政厅组建评审小组,对申请人上报信息和材料进行集中复审确认,确认无异议的通过入库审核。
(三)选聘承诺。经过审核入库的人员即视为被选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应当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系统内签署专家个人承诺书(附件3),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
(四)能力测试。10月底前组织拟聘人员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培训及测试。通过测试的,赋予专家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抽取资格。
四、征集要求
(一)申请人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完整。申请人需完整准确填报个人信息,按规定完整上传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照片,认真填写证书编号、颁发机构、证书有效期等内容,并对信息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将永久冻结其评审专家申请资格。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把关。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认真填写单位推荐确认函,真实客观反映申请人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综合表现情况,对申请人个人信息和评审专业进行严格把关。如本单位推荐专家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有关情况将向专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三)财政部门审核应当客观公正。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细致、公正审核,仔细核对申报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谨慎研判申报人所选专业的关联性和准确性。此次征集实行实名制审核,如发现审核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将对审核个人及所在单位追究监管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此前已提出申请,但由于条件不满足或资料不符合规定等原因未选聘入库的申请人,无需到财政部门重新提交材料报名,仅需按要求重新在线完善并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即可。
(二)报名及在线信息填报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集中审核阶段不接受申请人对已录入系统信息的修改、补充、上传。
(三)选聘及续聘申请人请主动告知与其他在库专家是否存在夫妻、父母子女(含继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等近亲属关系,未告知但被发现参与同一项目评审的,按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申请回避情形处理。
(四)在库专家如需调整所选专业,请一并在集中审核前完成,其他时间将不再组织专业变更审核。
(五)已退休人员所在单位确认函由原社保缴纳单位提供,单位推荐确认函以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后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各单位内部科(处)室、学院公章(含人事处公章)不予采纳。
附件:1.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2.单位推荐确认函
3.承诺书
4.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业分类目录
5.各级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山东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