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西明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16号汇东国际F座F1109号办公03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高压电击手枪及枪弹项目”[项目编号:GSZB-NN-2021-02(重)]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广西明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西明都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362.5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