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财政厅发布声明,近日接到供应商反映,有机构假冒陕西省财政厅名义对意向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供应商私自设置入驻条件,并收取入驻费用。此类行为严重影响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活动秩序,破坏陕西省营商环境。为维护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合法权益,确保陕西省政府采购活动有序开展,特做以下声明:
一、供应商根据相关规定注册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入驻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电子卖场,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供应商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言论和承诺,以免上当受骗,必要时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公安机关反映情况或报案。
二、意向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系统入口,进行注册、完善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无异议,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三、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由陕西省财政厅委托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常态化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在库供应商向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入驻电子卖场所需资料,经陕西省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栏目发布电子卖场入驻供应商征集结果,入围供应商根据征集结果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电子卖场申请协议入驻。
对利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及电子卖场谋取利益的单位或个人,陕西省财政厅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