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立体书第67期:与证书相关的6个问题
3C认证证书可以作为评分项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能否设为评审因素?采购学园,懂政府采购实务的“学院派”。打开这本立体书了解证书相关的6个问题。
1.需要提供3C认证证书的产品采购,3C认证证书可以作为评分项吗?
答:不可以。产品3C认证证书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认证,应当作为对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2.采购3C认证目录内的产品,需要将3C认证设置为资格条件吗?
答:3C认证的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强制性认证产品的市场准入资格。如果采购3C认证目录的产品,该证书必须设置为一票否决因素。
但资格条件是针对供应商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针对产品的要求,因此不能将3C认证设置为资格条件,应当将其设置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提供3C认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响应单位公章即可。
3.第一次质疑其他供应商不具备某些条件不成立,能第二次质疑同一供应商不具备3C认证吗?
答:本质上供应商不能质疑供应商,质疑其他供应商不具备某些条件的实质是对评审结果的质疑。如果采购文件规定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只能为一次,则本问题中的供应商不能对问题环节(采购结果)进行二次质疑。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当然,如果采购文件没有规定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则供应商可以第二次质疑采购结果。
4.家具采购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可以作为评分项吗?
答:可以,但不建议设置为评分项,而且分值不宜过高。家具采购项目,涉及家具质量、环保、健康等要素的,可以将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评分项。
建议分值控制在1分以内。值得注意的是,三体系认证作为一种推荐性国家标准,可以将其作为对生产制造商的要求,不能对代理商、经销商作要求。
5.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能否设为评审因素?
答:不宜设为评审因素。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应当与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与货物服务的质量没有必然的联系,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注册成立年限要求。
6.将CMM/CMMI设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合理吗?
答:不合理。CMM/CMMI证书属于国际证书,由未经国家认监委认定的境外机构所出具,申报CMM/CMMI认证,评估机构对申报企业有经营年限、业绩、人员数量限制。因此,不宜作为资格条件或者评审因素。
相关法规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以上是本期的全部内容,感谢阅读,感谢关注采购学园,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