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的《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6月4日征求意见刚刚截止。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实施办法将推动老旧低效楼宇更新,优化业态结构,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城市活力。《(征求意见稿)》传递了哪些信息?
老旧低效楼宇需要更新改造的标准是什么?
老旧楼宇主要指安全、节能、设施设备、空间等设计标准较低或运行存在问题,不能满足现行标准相关要求和运营需求的楼宇。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1980年以前建成且未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或1980年以后建成、存在建筑安全隐患且未进行鉴定与加固;第二类是2005年前建成且未进行节能改造,或连续两年用能超过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
在产权关系清晰、物业权利人有推介意愿的前提下,四类楼宇可优先推介:一是整栋空置;二是按“疏解整治促提升”要求已完成疏解腾退;三是物业权利人亟需寻找市场合作主体的;四是经市、区人民政府认定需要重点支持的楼宇更新项目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鼓励物业权利人对楼宇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建议采取相应措施提升节能绿色化水平。连续两年用能超过标准约束值百分之八十的,物业权利人要按照规定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
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改造由谁落实?
如何了解老旧低效楼宇更新这块的市场情况?老旧低效楼宇更新具体由哪些单位落实?据了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各区建立并完善老旧楼宇基础台账,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各区制定低效楼宇认定标准,建立并动态更新低效楼宇基础台账;编制本市楼宇更新计划,推动项目实施。区人民政府负责明确主管部门,指导主管部门开展本区老旧楼宇和低效楼宇台账建立完善及动态更新工作,推动本区楼宇更新的具体工作,组织区级行业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物业权利人、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楼宇更新。
实施主体方面,老旧低效楼宇更新项目涉及单一物业权利人的,物业权利人可作为实施主体;也可由物业权利人授权具备开发建设、资产管理、产业孵化、专业运营等能力的专业机构作为实施主体。涉及多个物业权利人的,协商一致后共同确定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将承担楼宇更新项目的统筹策划、报规报建、资金筹措、成本控制、招标采购、设计施工、沟通协商等项目实施工作,还可承担招商运营、楼宇经营等相关工作。
对此,美的楼宇科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老旧低效楼宇更新改造一直是公司较为关注的重要业务,通过设备更新、楼宇数智化改造等多种措施,将大大提升建筑用能效率,从而为业主、运营单位降低运营成本,促进楼宇建筑向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