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5年党政机关将100%采购新能源车

政府采购信息网 姚华焘 2024-06-25 16:06:30

新能源汽车是国家实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国家相关的政策要求,党政机关在采购和使用公务用车时,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设定具体目标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在其车队中的比例。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网获悉,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并明确提出到2025年,山东省全省党政机关采购新能源汽车占比实现100%的要求。

2023年山东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新能源车近3300辆

2022年8月,山东省机关事务局联合山东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5年,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采购占比达到100%。2023年山东省出台《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除特殊要求外,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山东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王守波介绍,根据山东省“十三五规划”关于“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到50%以上”要求,2016年至2017年,机关事务局为省级党政机关配备更新的100辆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30辆。

2018年之后,山东省级党政机关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各市均参照省级机关有关规定执行。截至2023年,山东省级党政机关共配备新能源汽车300多辆,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新能源汽车近3000辆,建设充电设施2.06万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900余个。

另外,对部门(单位)符合更新条件或缺编的公务用车,确需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可以通过租赁方式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对部门(单位)现有公务用车确实无法保障必要公务出行的,可按照“从严审批、严格标准,厉行节约、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原则,公开择优确定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企业,通过“分期租赁”“一事一租”“分时租赁”等方式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后,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山东省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处长黄仕群表示,近几年,山东省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发展不平衡,16市推广应用差异大,有的市新能源汽车占比过低;二是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率偏低,存在用油多用电少、充电桩“建而未用”或充电率低等现象;三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边远山区和基层乡镇等地,有些地方没有配备新能源汽车,未建设配套充电基础设施。对于下一步的解决措施,黄仕群提出,要扎实做好省级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工作,除特殊要求外,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其次,加快充电配套设施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应建尽建”的原则,在充分使用现有充电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引入社会资金加大充电设施建设,科学搭建直流充电桩和交流充电桩互补的“充电平台”,对不具备充电桩建设条件的单位,可以采取便携式充电,为高效使用新能源汽车打牢硬件基础,消除新能源汽车使用的“充电焦虑”和“里程焦虑”。三是牢固树立“绿色环保公务出行”理念,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效率,提倡优先使用本单位新能源汽车,做到新能源汽车使用率100%。对混电型电动车用电做到“能用尽用、优先用电、用足充足”。

山东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胡伟政也表示,对于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存在的不平衡、配套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同时,也要同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为高效便捷使用新能源汽车打牢硬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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