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宜昌市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持续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宜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工作的通知》,将政府采购项目最低预付款比例从湖北省要求的30%提升至40%,同时要求采购人在采购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预付款相关内容及条款。另外,宜昌市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没有设定最高限额,鼓励采购人在严格防范资金支付风险的情况下,可以在最低预付款比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预付款比例,减轻供应商资金周转压力。
为促进预付款比例政策落地落实,宜昌市财政局要求主管预算单位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政策执行情况的统筹指导和管理督促,对于未明确预付款比例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将政府采购项目预付款比例纳入2024年预算绩效考核和财政监督检查事项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深入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永远没有休止符。提升预付款比例不仅可以帮助供应商及时回笼资金,减少资金占用和利息指出,为企业降本减负;而且可以提高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信任度,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有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宜昌市对标群众期盼,聚焦突出问题,切实拉升标杆,下大力气在政府采购工作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切实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通讯员:邓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