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家供应商被罚款万余元,因为啥?

政府采购信息网 黄燕 2024-06-11 11:35:32

今年5月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有3则公告与服务采购相关,值得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注意的问题有1个。

2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分别被罚款15937.43元、9637.9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三百二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LDSW2023CG008/QTJT202309250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葫芦岛市智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7-1号楼1单元1703

被投诉人1: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2号

被投诉人2: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1号312室

相关供应商:葫芦岛市新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新万邦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湾龙程开发华龙里11-1-8号(1-2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更正公告中的两项内容均未在公告中说明理由等;投诉事项2,本项目报名和准备标书的时间过短,且价格分只占25%,涉嫌内定中标人;投诉事项3,本项目存在的经济纠纷尚未解决,影响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等;投诉事项4,采购人拒收其针对废标结果的质疑,截至2023年11月18日其仍未收到质疑答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未经质疑,不符合法定投诉受理条件,投诉事项3、4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财政部

2024年5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三百零八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虎踞路78号1-1#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园区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C-FGX230977)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5937.43元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4年5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三百一十五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北津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城镇人民西路314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3-D-0938)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河北津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河北津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9637.9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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