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国发〔2024〕11号),新增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
采购学园提醒,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在政府采购中,涉及到行业有行政许可事项的,一般要将行政许可作为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因此,今后的货物采购如果涉及到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6种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为资格条件。
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决定
国发〔202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源头治理,防范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国务院决定,调整完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对冷轧带肋钢筋、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钢丝绳、胶合板、细木工板、安全帽等6种产品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调整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共计14类27个品种,由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相关审批权限不得下放。同时,化肥生产许可证审批方式由告知承诺调整为“先核后证”审批。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尽快制定冷轧带肋钢筋等6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并明确过渡期,确保于2024年9月底前开始实施。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国务院
2024年5月3日
附件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
(共计14类27个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