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除框架协议采购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公开预算金额,而且在采购意向中就应当公开预算金额。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 10号)明确,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预算金额。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也需要公开预算金额,《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就将预算金额设置为公告内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也应当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这是《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要求。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 [2020] 10号) 四、关于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
......
采购意向公开的內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
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见附件 ...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 (2020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