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有效供给提升、标准提升五大行动,有力有序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车辆以旧换新。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城乡流通节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聚焦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节能环保等高端装备,软件、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以及汽车、家电、家居等终端消费产品,加大力度培育新增产能,扩大优质产品、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
广泛宣传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相关标准,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促进消费品更新换代。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统筹本市商业发展资金支持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
以下为《实施方案》原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6日
天津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动本市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紧密对接、高效匹配供给侧与需求侧,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大规模消费品以旧换新、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促进消费升级,拉动有效投资,催生更多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新模式新业态。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报废汽车回收量比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比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1.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聚焦重点产业和领域,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为抓手,一体推进技术改造,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施先进设备更新工程,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实施数字化转型工程,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加快建设智能工厂,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色装备推广工程,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升级,推广应用固废处理和节水设备。实施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推动石化化工老旧装置安全改造,提升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装备。实施高端化改造工程,聚焦提高效率、优化品质、降低成本,分类分级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和技术水平,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到2027年底,建设200家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达到260家左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能源装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运行服役期满发电机组实施设备更新,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实施大港电厂关停替代、国能盘山电厂升级改造工程,推动杨柳青电厂替代工程前期工作,到2027年底,完成煤电机组关停替代130万千瓦、节能改造100万千瓦、灵活性改造200万千瓦。持续推进老旧变电设备和输配电线路改造,推动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电力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加快小区及周边无障碍设施、汽车充电设施、安防、防灾避险等配套设施更新升级。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鼓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供热装置等为重点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到2027年底,实施既有建筑低碳改造100万平方米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实施燃气、排水、供水、供热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分批次推进自来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光纤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升级。到2027年底,改造燃气老旧管网2000公里以上、供热老旧管网3500公里以上。(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逐步扩大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生物柴油动力、绿色甲醇动力等新能源船舶应用范围。积极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升级改造,发展“服务区+”多场景平台生态。到2027年底,新增新能源船舶10艘左右。(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事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用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积极推广应用高效低耗智能农机装备,扎实推进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到2027年底,淘汰老旧农机装备1000台(套)左右,新购置农机装备15000台(套)左右。(市农业农村委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科教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设备,利用信息技术升级教学、科研和公共设施,促进院校物理空间和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提升科研教学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引导支持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和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开展科研设备更新,提升科研硬件标准,增强创新能力。(市教委、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文旅领域设备水平。实施景区景点服务提升、文旅数字化、演艺科技化等工程,推进客运索道、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旅游观光船、冰雪旅游设备、大型游乐设施、景区剧场智慧管理系统、可穿戴智能文化设备、娱乐用智能无人飞行器等领域设备更新,提高文旅舒适感和安全性、游览沉浸感和便捷性、观演互动感和真实性、参观参与感和互动性。到2027年底,文旅领域设备投资15亿元以上。(市文化和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医疗领域设备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服务器、终端、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信息化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支持医院将部分四人间及以上病房改造为二人间或三人间病房,并根据实际条件加装电梯、坡道、连廊、卫生间等,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节能环保设备更新。实施能效水平提升工程,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重要设备能效诊断,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推动实施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技术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施环保绩效“创A”工程,推进钢铁、石化、平板玻璃、化学制药等重点行业,对标行业绩效分级A级水平开展提升改造。到2027年底,推动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重点项目100个以上,新增环保绩效A级和引领性企业30家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1.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资金,组织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促进汽车更新消费。争创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城市,优化汽车指标供给,促进汽车增量消费。发挥本市在汽车文化赛事、平行进口车、“老爷车”文化展等方面优势,探索制定改装车标准,促进汽车特色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车辆以旧换新。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等,支持城乡流通节点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种方式,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鼓励居民小区提供家具临时存放、公益入户检修等家装便民服务。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样板间,提供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推动绿色建材下乡,引导生产流通企业向农村市场投放更多适销对路的家居产品,丰富农村家居市场供给。(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14.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上门回收废旧消费品。鼓励各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支持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修订完善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制度,明确回收范围、回收流程、管理监督等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到2027年底,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点达到3000个以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达到25个以上。(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城市管理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和出口许可证办理流程,提升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运营质效,培育一批品牌化发展的二手车交易企业,支持二手车出口企业持续拓展海外市场。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创新,严厉打击恶意恢复和泄露二手电子产品用户信息行为,促进二手商品网络交易平台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培育建设二手商品流通产业园,做大做强高价值物品寄卖、回收业务,拓展二手商品检测、认定等综合业务,打造1—3个特色鲜明的二手商品交易产业集群。(市商务局、天津海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丰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途径。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航空、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废旧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开展梯次利用。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和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积极有序发展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和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到2027年底,全市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因地制宜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废旧设备维修再制造等产业集聚发展。依托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壮大废旧机电产品拆解加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加工、废橡塑再生利用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发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综合保税区优势,拓展航空、船舶、数控机床、工程机械、通信设备等保税维修业务,探索开展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业务。到2027年底,全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天津海关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有效供给提升行动
18.培育先进适用产品和装备生产企业。发挥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优势,聚焦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工业控制、节能环保等高端装备,软件、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以及汽车、家电、家居等终端消费产品,加大力度培育新增产能,扩大优质产品、中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到2027年底,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200家以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000家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发展壮大融资租赁业务。依托本市融资租赁行业比较优势,发挥“融资+融物”业务特色,结合各类设备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加强精准撮合对接,支持租赁公司专注细分行业,实现专业化发展,为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提供支撑服务。到2027年底,全市租赁资产整体规模达到2.7万亿元。(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提升供给、需求、回收三端对接服务能力水平。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废旧产品设备线上交易平台,拓展供需信息、在线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鼓励相关领域行业协会发挥自身专业和资源优势,为“供给—需求—回收”各方提供对接和咨询服务。鼓励举办契合度高、关联性强、支撑作用明显的会展活动,服务本市设备更新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21.加强重点领域标准供给。根据本市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重点终端消费产品和智能装备的标准需求,推进能耗排放、质量安全、循环利用等方面标准制修订工作。鼓励相关企业单位围绕节能降碳、环保、安全、循环利用等重点方向,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到2025年底,本市相关单位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数量力争达到50项以上。(市市场监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现行标准贯彻落实。落实国家能耗、排放、技术、安全标准,推动重点领域开展设备改造升级。广泛宣传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相关标准,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促进消费品更新换代。推行生产企业开展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绿色产品、高端品质认证与标识体系实施,发挥绿色认证、高端认证对消费的引导作用。(市市场监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政策保障
23.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建设,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充分利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现有资金渠道,改造提升家电回收网络。按照国家要求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等更新。持续实施国家和本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各细分领域工作要求,加强央地联动,结合本市实际做好促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配套政策,统筹本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支持制造业加快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改造,统筹本市商业发展资金支持汽车、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用足用好本市标准化资助政策推动实施标准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完善税收支持政策。持续贯彻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积极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相关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丰富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方式,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政策内容,不断释放政策红利。(市税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5.优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信贷额度。(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规划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创新支撑。鼓励引导本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完善“揭榜挂帅”、“赛马”和创新产品迭代等机制,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支撑,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到2027年底,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20个以上,实施本市产业基础项目50个以上。(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建立由常务副市长为召集人,分管副市长为副召集人,市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本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协同推进各项任务。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推动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区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创新推动本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各方责任
市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推动本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市商务局要牵头做好大规模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市市场监管委要牵头做好标准提升工作,在国家相关部委工作方案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出台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抓紧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完善方案、梳理政策、谋划项目,分别建立清单,结合本领域实际实行分级、分类、分层管理,促进“供给、需求、回收”紧密对接、高效匹配,加强央地联动,积极争取支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宣传引导
研究制定本市专项宣传方案,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先进适用产品装备推广、典型经验介绍等工作,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各部门要以系统、全面的内容,易看、易懂的形式,易获取、易传播的渠道,做好专项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作用,做好交流平台搭建、信息共享、业务咨询等方面服务。(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协同推进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要抓好组织协调,定期调度推动,系统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大规模消费品以旧换新、大规模回收循环利用工作。各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优化调整政策措施,确保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实效。(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