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近日通报了2024年第一季度评标(审)专家履职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范围内评标(审)专家扣分共304人次,其中涉及房建市政类121人(次)、水利类34人(次)、公路水运类4人(次)、政府采购类145人(次)。
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评标(审)专家扣分情况(履职情况)集中在评标(审)专家迟到、对评标业务不熟悉、不遵守评标秩序等。
以下为全文——
关于吉安市2024年第一季度评标(审)专家履职情况的通报
市直有关单位,井开区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城市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市)分中心,庐陵新区经发局:
根据市公管办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吉安市评标(审)专家管理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3〕2号)精神,现依据各行政监督部门收集汇总的《吉安市评标(审)专家“一标一评”扣分明细表》,将吉安市评标(审)专家2024年第一季度评价结果(履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范围内评标(审)专家扣分共304人次,其中涉及房建市政类121人(次)、水利类34人(次)、公路水运类4人(次)、政府采购类145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评标(审)专家扣分情况(履职情况)集中在评标(审)专家迟到、对评标业务不熟悉、不遵守评标秩序等。
三、扣分主要情况(履职情况)
累计扣分达到40分(含)以上的评标(审)专家共1人;累计扣分达到30分(含)至40分的评标(审)专家共3人。
四、工作要求
针对评标(审)专家累计扣分达到30分的,附件中已明确禁止该评标(审)专家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审)资格,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标人,在评标(审)专家抽取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扣分达到30分的评标(审)专家,在规定的期限内禁止参加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审)资格。
各有关评标(审)专家须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以此次通报为契机,举一反三,积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共同营造良好的评标(审)环境。
附件:吉安市2024年第一季度评标(审)专家“一标一评”
处理情况汇总表
2024年4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吉安市2024年第一季度评标(审)专家“一标一评”处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