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第二千二百八十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公告显示,投诉人投诉招标文件相关参数限制公平竞争,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财政部调查后认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同时,鉴于本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问题,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限期整改。
以下为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二百八十七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SZB【2023】104730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两室一站一中心”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龙东路6号(自主申报)
被投诉人1: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丹艳路119号
被投诉人2:四川哲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政兴路5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7为:招标文件相关参数限制公平竞争,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4、5、6、7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本项目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问题,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限期整改。
财政部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