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快捷、高效抽取评审专家,使评审专家抽取环节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为确保评审专家抽取频次和使用效率最大化,甘肃省财政厅对全省范围内9531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品目进行了重新调整归类。
“通过重新归类评审品目,有效提高了评审专家抽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新的评审品目分类更加精细、科学,能够更好地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需求。”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为确保评审品目调整更新工作的顺利进行,甘肃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照新的评审品目,于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本地区政府采购评审品目的调整更新工作。同时,各市(州)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需强化对本区域评审专家监督管理的主导权限,制定相应的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确保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顺利开展。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新的评审品目和抽取规则进行抽取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评审品目和抽取规则。在评审专家抽取方面,甘肃省财政厅也制定了明确的抽取规则。首先,评审专家抽取原则按照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制定的评审专家抽取评审品目规范要求,先从第三级评审品目开始随机抽取,第三级抽取不到的依次从第二级评审品目随机抽取。这一规定确保了评审专家抽取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此外,如遇专家请假等特殊情况不能参评的,抽取系统将自动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重新补抽,确保评审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评审专家抽取时还需严格执行《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回避原则,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回避范围。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还将加大对各市(州)落实《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情况的督查力度。督查内容涵盖评审专家的征集入库、培训考核、日常信息维护、抽取使用、信用评价、评审劳务付费等多个方面。对于违反《甘肃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各类问题和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甘肃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评审品目的调整更新和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的制定,是甘肃省财政厅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评审活动的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