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二级巡视员申志纯
“中心组建了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为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提出专业、合理、可行的建议,发挥集采机构的‘智库’作用。”在19届政府采购集采大会上,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二级巡视员申志纯围绕“集采机构如何助力采购人做好采购需求管理”,介绍了中心的做法和经验。
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二级巡视员申志纯
采购需求问题迭出,采购人不专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施行,意味着采购人必须要走专业化的路子。
但在实际工作中,申志纯介绍,各采购单位履行采购需求管理的主体责任往往不够到位,专业能力与政府采购规范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采购单位专业人员数量少;二是采购人员对很多政策法规一知半解;三是专职采购人员不稳定、不专业。很多编制较少的采购单位,往往是一人身兼数职,人员流动性较大。四是内控机制不够健全,部门之间沟通会商不充分,采购管理、监管力量薄弱。
这就造成各采购单位委托提交集采机构的采购需求“千奇百怪”“千差万别”,不是缺少“实质性要求”就是缺少“评审标准”,常常把“实质性要求”里的内容作为评审因素。部分采购单位“自作聪明”在需求里设置潜在的歧视性资格条件或参数,间接影响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组建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推进业务转型
“针对上述情况,中心坚守‘清廉交易’理念,紧扣集采机构职责,在优化服务加强采购文件评审上进行了探索。”申志纯介绍,2022年9月中心组建了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心党组成员及采购业务经验丰富、政策水平高的业务干部组成。评审委员会主任由中心党组成员每月轮值担任,委员由中心5名担任处长职务的业务骨干组成。”
中心还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文件评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采购处室接受采购人委托后,根据项目分类和特点以及金额进行划分,由项目执行人进行初审,着重核查是否存在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表述错误、格式错误、逻辑错误的情况,初审符合要求的才能与采购人联系并组织召开采购文件评审会议,同时,向采购人发送会议通知并告知评审会议注意事项,会后由项目执行人向采购人反馈汇总整理的评审建议,及时帮助采购人完善采购需求。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则由项目执行人与采购人先行沟通,修改完善后,再次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把关。且每月、每季度对上过评审委员会的项目进行复盘整理,分析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那么,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具体做什么呢?
申志纯介绍,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采购人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审查:一是非歧视性审查;二是竞争性审查;三是采购政策审查;四是履约风险审查。
评审过程中,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资质关;二是把好政策关;三是把好规范关,同一类采购项目,同一种采购方式,必须使用同一模板,执行统一标准。
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的成立,给重大项目采购前置了“过滤器”“防火墙”,最大限度规范采购需求,同时倒逼项目执行人学深用实政采法规。通过共同梳理解决采购文件中的难点、堵点、风险点,切实推动了中心采购文件编制更标准、更专业、更规范、更透明。
据了解,中心从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成立近1年半时间,共召开评审会议16次,集体评审集采目录内外29个项目,服务16家行政事业单位,涉及物业、家具、车辆、服装被装、布展、信息化、工程、AED(体外除颤仪)等8个品目或类别,尤其在《山西省公安厅本级-2022被装采购项目》和《山西财经大学坞城校区物业服务项目》等一系列重大项目的评审过程中,充分发挥了采购文件评审委员会的“智库”作用。
最后,申志纯总结,实施采购文件集体评审以来,采购人需求管理主体责任明显增强,采购过程各个阶段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采购活动的可预期性大幅提高,项目质疑率显著下降,采购单位和经营主体满意度显著提高,省中心集采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显现。
(媒体: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 联系人:修霄云 13811277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