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6日,财政部发布7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二千二百四十一号到第二千二百四十七号),其中6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1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2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二千二百四十一号、第二千二百四十二号)投诉事项被全部驳回,其他4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和1则行政处罚结果公告涉及的具体问题如下: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相互矛盾,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等。
第二千二百四十三号信息公告中,财政部在依法对“海口支队车辆装备采购项目(器材一)(A包、B包、D包、E包三次招标)”(项目编号:HNZT2023-105)投诉案处理过程中,发现四川海鼎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财政部决定对四川海鼎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72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第二千二百四十四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质疑答复敷衍,不满足《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相互矛盾,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供应商无法实现。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属于无效投诉事项,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第二千二百四十五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相互矛盾,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华荣科技公司、温州恒盛公司所投产品无法满足相关参数。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第二千二百四十六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16.捷普公司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4、6-12、14-16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5、13成立。
第二千二百四十七号信息公告中,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伊耐净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中标结果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