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坚持系统谋划、分类施策,将碳达峰目标要求纳入城乡建设领域整体布局,区分城市、乡村和不同区域,科学确定节能降碳目标要求。
《方案》明确主要目标,2030年前,全省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低碳发展政策法规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节能、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升,珠三角核心区新建建筑和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利用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质进一步提高,绿色建造方式广泛推行;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绿色低碳运行模式基本建成。
在推进城市绿色低碳系统性建设方面,《方案》提出要优化建筑用能结构。逐步建立以电力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提高清洁电力比例。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开展“光储直柔”建筑建设示范。结合资源禀赋和用能需求发展太阳能光热、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应用。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逐步对大型公共建筑进行电气化改造。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蓄冷、储能、弹性负荷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85%,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比例达到30%。
在强化建筑节能减碳方面,《方案》强调全面提高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水平。严格执行《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研究制定各类民用建筑绿色低碳相关技术标准,积极推广自然通风、天然采光、遮阳、隔热等绿色节能技术措施。推动星级绿色建筑发展,严格落实各地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需建设的超高层建筑必须开展节能减排方案专家论证,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水平建设和运行。到2025年,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推动岭南特色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2030年前,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本体节能率分别达到75%和78%。
以下为《方案》原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附件: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