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该由谁来建?谁来管?

政府采购信息网 宋军 2024-01-29 09:47:46

政府采购实现电子化是大势所趋,各地做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使政府采购电子化发展遇到瓶颈,比如因收费问题造成市场主体怨声载道。

综其原因,是因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发展路径出现问题,进入误区。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强调,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技术支撑先进”,业界普遍认为,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或系统是其中一个方面,让“人跑”变“网跑”,极大地方便政府采购参与方。那么,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平台或系统该由谁来建?谁来管?

电子化政府采购由管理者提出和要求,并非是被管理者的要求。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或系统是管理模式的提升或换代,哪怕是方便了被管理者,为被管理者节省了时间、节约了相关费用,但与被管理者没有“丝毫关系”。管理者推电子化政府采购,无论开发还是维运,都属于管理费用,理应由管理者承担。

因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理应是建设者或管理者。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没有能力开发或管理,可以通过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那么,电子化平台应当如何收费?现在很多此类平台营运的基本模式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委托信息化网络公司开发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电子化采购平台,下同),支付一定的开发费用或不付费,而后期的管理、维护由网络公司负责。

为此,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甚至采购人要在管理交易系统中的电子化采购平台上进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竞争),必须先注册,然后购买“密钥”,再支付参与活动的费用(年费或评审专家的注册登记费用等),只有获得相对应的密码后,才可以上线操作,线上代理采购活动、线上报名获得采购文件等(有些地方不收采购人的费用)。

这种做法是违背《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总体要求的。该规划强调,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及运维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与财政信息化工作统筹安排。按照“节约、够用、适当超前”的原则,做好系统建设的投资预算论证和资金安排工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所以,这类收费是没有依据的,将政府应当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了市场主体等方。

网络平台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为政府采购参与方提供知识培训服务、为供应商提供资讯推送等,完全属于市场行为,应与平台运维分开进行,不能搞“既收政府费用修高速公路,又把着高速公路入口坐收各种其他费用等”两头通吃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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