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通知中,《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对2018年印发的标准进行了修订,涉及93类违法行为。主要修改内容为:一是涵盖范围更全面。增加近年来新出台部门规章规定的相关处罚,涵盖现行有效的全部处罚依据。二是考量因素更合理。增加违法行为是否可以补救或者改正等考量因素,对积极补救或者改正的未纳入行政处罚。三是数额标准更简洁。将违法行为轻重数额标准,从《2018版标准》划分档次金额的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2000万元,更符合当前的经济形势。
具体标准如下:
完整标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