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为规范生态环境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工作,适应我省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的需要,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组织编制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示范文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示范文本》聚焦招标、投标、评标、中标、合同、格式、质量及监督等方面,强化电子化、信息化、平台化要求,进一步完善湖南省生态环境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