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规模1240亿
正福易找标大数据统计,2023年全国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完成2.7万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同比减少33%;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规模约1240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完成的亿元采购项目约50个,主要分布在市县。四川省西充县人民医院城南院区建设项目医疗设备购置项目中标金额4.5亿元,成为年度大标。项目数量少、单个项目金额较大,这是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特点。
2023年,多地公布的新一期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出现了医疗设备。《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明确,医疗设备纳入集中采购范围,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在山西省《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24年版)》中,虽然医疗设备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目录备注强调“公立医院采购乙类及以上大型医疗设备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2.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迎新变化
2023年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2023年)》(以下简称新版目录),明确了甲、乙类品目,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以及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大型医疗器械等3类,其配置管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包括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英文简称PET/MR)、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英文简称PET/CT)、腹腔内窥镜手术系统、常规放射治疗类设备以及首次配置的单台(套)价格在3000—5000万元人民币的大型医疗器械等5类,
与2018年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由12类调整为8类,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由5类调减为3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由7类调减为5类。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符丰彬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64排及以上CT)、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1.5T及以上MR)从乙类管理品目中剥离出来,不再受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的限制。比如原来购置一台64排CT,不管预算金额多少,必须先申请后采购。现在只要预算单位有了采购需求,金额控制在3000万以内,按法定程序购置医用设备即可。医用设备配置自由度更高,市场容量适度发展。
3.“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3645台
2023年6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十四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以下简称《配置规划》)。根据《配置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国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3645台,其中:甲类117台,乙类3528台。同时还确定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准入标准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指引。要求科学实施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数量布局,科学把握配置标准,与上轮规划做好衔接,按年度有序、有效实施。
一位业内人士说,企业产能做的再好,也要看市场容量。《配置规划》从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国家财政投入等角度来匹配市场资源,根据规划可清楚了解每个省配置多少台大型医用设备,直接影响到大型医用设备的市场。“《配置规划》相当于一份指导性文件,明确了五年内医用设备的配置方向,知道市场容量有多大,重点区域在哪里。”另一位业内人士说。
4.到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202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年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基本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到2027年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根据《指导意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中央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县域医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地方政府新增财政卫生健康支出向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相关负责人认为,《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为各地规范稳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了遵循和指南。
5.资源下沉 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把乡村医疗卫生工作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基层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驱动,加快县域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健全适应乡村特点、优质高效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让广大农民群众能够就近获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意见》,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投入机制。落实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政府办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地方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村卫生室给予运行补助。省级加大统筹力度,确保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均衡健康发展。中央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并对提升困难地区乡村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按规定给予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县域医疗服务体系龙头医疗机构的投入,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原中央苏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地区县级医院建设。地方政府新增财力向乡村医疗卫生领域倾斜。
6.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科学合理
2023年7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以下简称《配置标准》),规定了县级综合医院万元及以上设备配置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医院规模提出设备配置的品目和数量。
根据《配置标准》,适用于不超过1500床位规模的县级综合医院。除临床科室配备必备专科检查治疗设备外,其他设备原则上均应统一管理使用,提高设备使用率,避免资源浪费。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的,应按照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彩色超声诊断系统,200床位以下配置2台,1000-1500床位配置2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