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到签订采购合同,这些都是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然而,如何确保这些责任得到妥善落实,一直是监管部门面临的挑战。日前,青海省财政厅给出了他们的解决方案。
为了从源头加强管理,全面关注采购人在预算编制、采购执行、履约验收以及内控机制等政府采购全过程,青海省财政厅发布了《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以“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为手段,旨在进一步压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
自查自纠,推动整改
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处罚治理只是手段,我们的最终目标是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根据《通知》,采购人需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全面自查,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政府采购内控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实地督查,追求实效
在追求实效方面,青海省财政厅不遗余力。他们坚持以目标为导向,以政府采购投诉、举报等问题为线索,明确检查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已对包括青海民族大学、青海省广播电视局、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在内的10余家单位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通过座谈、听取汇报、书面审查等方式,深入探究了各单位在采购内控管理和采购流程执行中的问题,并提供了政策解答和指导。
约谈提醒,促进规范
上述负责人强调:“我们应该建立一个持久而稳定的监管机制,以确保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制化运行。”为此,青海省财政厅将继续严把事前管理关口,对采购需求备案、评审因素设定、履约验收管理等方面进行风险提示和修正,同时加强事后监管,对采购人在项目执行、质疑答复、合同签订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督促和指导。
通过这些综合措施,青海省财政厅希望进一步筑牢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有效抵御采购廉政风险,提升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健康、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