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重点围绕项目招投标、重大项目立项、资金拨付使用、设备材料采购、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廉政风险项目94项、环节风险点166个、主要表现形式330个,制定防控措施426项,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和制度建设。
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行为监督不力、处置不当”问题,《通报》指出,已经制定了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了采购活动,危货监管系统已于2020年12月完成招标采购并于2021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统一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加大监管力度,严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招标环节严谨规范和公开透明。督促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完成2021年公路在建项目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对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进行约谈整改及相关处罚,形成了整改报告,分析了问题产生原因,提出了下部改进措施。同时,进一步组织完成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养护项目招投标自查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公路招投标工作座谈会,讲解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讲解关键条款、突出问题、典型经验案例,指导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水平。结合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大调研,对上一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过程、程序执行等进行了抽查。
关于“‘互联网+监管’模式场景运用率不高”问题,《通报》指出,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3年9月底全面搭建完成并启用全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研究全面推行电子交易系统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路径;开发搭建辽宁公路工程市场主体信息库,支撑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实现了全省公路工程项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
原文如下:
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3年2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要求,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对省委巡视组“政治体检”出的问题,始终以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的政治态度进行整改。同时,抓住巡视整改有利契机,强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扎实有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见效。
1.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省委巡视组向我厅反馈意见后,厅党组迅速行动,先后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2次、全厅处级以上干部会议2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和推动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一是迅速动员部署。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厅立即行动,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相关讲话、会议精神,以及中共辽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报和反馈意见,并研究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对全厅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全厅发出了坚决整改的动员令,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任务。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集中反馈会议精神、省委第五巡视组组长王玉珠在反馈意见会议上的讲话和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表态讲话转发至厅直单位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党委和厅直机关各党支部,将巡视整改要求和相关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个支部、每一位党员,使全厅上下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坚定了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三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厅直单位领导班子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具体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2.精心组织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推动巡视整改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切实加强巡视整改组织领导。立即成立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任领导小组组长,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领导全厅巡视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结合职责分工,分兵把口、分工负责,自觉承担起整改责任;厅直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责任。二是从严从细制定整改方案。厅党组对标整改要求,紧扣反馈意见,逐条对照检查,反复研究整改措施,在不断修改完善、数易其稿的基础上,制定了“1+1+4”整改方案,进一步具体明确巡视整改的工作目标、遵循原则、整改任务、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厅直单位也主动认领问题并制定了相应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全厅上下一体推进、集中发力。三是压紧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建立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工作台账》,将巡视组反馈的5方面35个问题细化为43项具体任务138项具体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明确负责人、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真正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3.从严推进,强化督查,确保完成集中整改任务。一是举全厅之力集中攻坚。厅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巡视整改落实联络人制度,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每周调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厅党组严格履行抓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厅党组书记牵头抓总,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带头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指导监督、推动落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主动认领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即知即改问题,雷厉风行马上改;对需要时间解决的,明确时限有序改;对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深入改,一项一项落实措施,一项一项对账销号,形成了推动问题整改的强大合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厅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各单位、各部门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每周向厅领导小组报告进展情况,厅党组书记每期作出批示要求。厅党组暨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巡视整改落实调度推进会议,调度各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责任再压实,务求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最大的整改成果。在厅领导小组调度后,召开了厅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厅党组成员及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巡视整改综合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巡视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三是坚持统筹结合。厅党组坚持把抓巡视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要求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结合起来,把抓问题整改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将巡视整改工作列入全厅重点工作内容,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以整改成效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结合省委制度创新工作部署,在建立常态长效机制上狠下功夫,为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强化了制度保障。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研究不深入”问题。制定印发《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14项重点学习专题。3月29日、4月17日,召开了两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开展专题研讨。同时,推动“以人民为中心当好新时代辽宁振兴开路先锋”大调研29份调研报告结果的综合运用,指导各单位、部门在规划计划编制、制度规定制定、体制机制理顺等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争做现代化开路先锋,已形成32项成果,向省政府申报制度性创新成果4项。研究起草《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注重交通与区域发展格局相协调,强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规划,推动综合交通转型发展。切实抓好“十四五”规划、“两个纲要”和《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开展“十四五”综合交通规划中期评估,制定交通强国2023年度工作要点,有力推动本桓、凌绥等高速公路以及沈白高铁等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项目建设。推进东北地区货运物流多式联运一体化发展,与吉林、黑龙江、内蒙古交通运输厅签订《“三省一区”综合交通运输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七个方面加强合作,推进综合交通一体化融合发展。2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坚持规划引领,抓好交通领域重点项目谋划推进”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项目谋划能力。
2.关于“主动作为有差距”问题。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制定印发《奋力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当好开路先锋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谋划推进项目为核心,形成重点项目清单,对重点建设项目制定了三年和年度任务目标,三年力争完成投资突破1750亿元。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规划的阜新至奈曼、本溪至桓仁、凌源至绥中、京哈高速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仙人岛疏港高速公路等5个项目全面复工。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资金支持。国家已下达2023年车购税投资计划,我省争取补助资金67.1亿元。
3.关于“助力振兴发展不够”问题。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呈报了《关于完善辽港集团体制机制有关工作建议的报告》。制定《辽宁港口集团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具体包含16项一级评价指标和28项二级评价指标,在此基础上开展辽港集团整合重组后运营和服务辽宁发展情况开展评估工作。完成辽港集团整合重组后运营和服务辽宁发展情况开展评估工作,从服务战略、支撑经济、生产经营、企业竞争力四个方面对辽港集团生产运营及服务辽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形成了《辽宁港口集团整合重组后运营发展和服务辽宁经济情况评估报告》,给出了评估结论及促进企业日后健康发展的措施建议。起草完成《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从优化港口功能布局、提升港口服务保障能力、增强港口辐射能级、推动智慧绿色转型等方面发力,促进港口高质量发展,履行合法性审核后按程序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4.关于“督促落实工作有差距”问题。印发《关于核实全省未铺装乡道现状及上报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立即组织专业力量,开展现场踏勘,逐段核实未铺装的乡级公路,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并立即组织各地区实施具备条件路段的乡道硬化工程。在满足公路连接点基本功能的基础上,优化完善乡级、村级农村公路路网布局,将既有铺装的农村公路优化调整为新的乡级公路,满足乡镇对外交通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与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要求,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更新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情况年报数据,后续统一报交通运输部审核。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本溪至桓仁、凌源至绥中、京哈高速绥中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已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鲅鱼圈疏港、鞍山至台安高速路分于6月30日、9月29日开工建设,阜新至奈曼、仙人岛疏港高速分别于9月29日、11月30日建成通车;锦州港疏港高速控制性工程已开工建设,台安至黑山高速先行用地已经自然资源部批复,年底前控制性工程开工建设。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秦沈、新阜、本庄、沈阳都市圈环线、辽辽等5条高速公路工可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研究项目投融资方案;启动并完成西丰至新宾、营口至宽甸高速公路等综合立体交通网剩余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做好项目储备。
5.关于“数字交通建设滞后”问题。整合全省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的视频监测、交通流量、应急物资储备及“两客一危”车辆等数据资源,依托省智慧高速路网运行监测平台,于2023年9月建成省交通运输应急调度中心及公路路网监测平台,实现行业多源数据融合共享,有效提升全省路网监测与应急调度的信息化水平。解决交通运输部“两客一危”车辆数据接入解析技术难题,打通路网监测平台与“两客一危”监管系统、运政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路网监测平台对全省“两客一危”车辆的实时监测,提升重点车辆管理的精准化水平。开展厅属信息化系统整合工作,已将原46个厅属信息化系统整合至36个。我省特殊结构桥梁分别为辽河大桥、长山大桥、鸭绿江大桥,其中辽河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已于2021年底完成升级改造,长山大桥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于2023年4月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鸭绿江大桥(中方侧)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于2023年11月底建设完成,提前完成国家部署任务。加快构建桥梁监测系统省级监测平台。提前启动桥梁监测系统省级监测平台建设方案设计工作,积极对接沟通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国家建设要求并充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搭建辽宁省公路长大桥梁健康监测平台,汇集桥梁运行情况,掌握桥梁数据底座。加快推进一般结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建设。结合交通流量、桥梁结构、资金安排等情况,在完成国家要求实施桥梁基础上,增加建设奈营高速规划区高架桥(上行)、皮长高速葫芦山湾大桥、鹤大高速碱厂沟大桥(上行)、鹤大高速碱厂沟大桥(下行)4座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上述桥梁已于11月底全面完成。
6.关于“绿色低碳交通建设存在短板”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充电桩建设进度,会同省发改委、省交投集团、电力公司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截止2022年12月底,建成充电桩234个,充电车位356个,实现了全省已建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正在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国省干线沿线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出台《辽宁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奖励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发展,对新能源公交车购置按照每台1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BRT、氢能源公交车补助标准调高至20万元,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开展动员部署,将新能源公交车列为重点任务,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出台《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评价标准》(第2版),将绿色公交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评价内容。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农村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推广新能源公交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相关政策挂钩。
7.关于“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智慧化建设用力不足”问题。整合全省普通公路与高速公路的视频监测、交通流量、应急物资储备等数据资源,依托省智慧高速路网运行监测平台,于2023年9月建成省交通运输应急调度中心及公路路网监测平台,平台拓展沈山改扩建综合指挥模块,为施工组织、交通分流等重大决策制定提供大数据依据,实现行业数据共享赋能。我厅已实现电子证照、道路运输等主要业务数据部省市共享共用,已建成运政管理系统、公路、水路联网售票系统、大件运输审批系统等行业管理系统。2023年8月,已实现空铁数据共享及空铁联运,为旅客提供航空铁路一键下单自由组合,一票制出行服务。大力推动高快速铁路客运站配建综合客运枢纽。大连北站综合客运枢纽是东北地区建筑规模最大的综合客运枢纽,已于4月30日正式投入运营;丹东市凤城公铁枢纽现已完成建筑工程主体、场地硬化等工程内容;抚顺北站综合客运枢纽已完成初设批复;凌源综合客运枢纽正在办理施工许可;喀左综合客运枢纽已开展基础施工;葫芦岛北站正结合规划新建高铁谋划推动建设一体衔接性枢纽体系;对丹东东港、丹东振安规划综合客运枢纽进行了技术指导,全省综合客运枢纽体系正加快完善。加强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推进沈阳、大连积极申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城市。已会同财政厅完成试点方案编制并上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重点建设45个项目,着力构建“双核引领、多点协同、四向联动”的综合货运枢纽空间体系,形成粮食、冷链、汽车、集装箱四大联运系统,全面提升沈阳、大连沿线综合货运枢纽一体化衔接水平,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推进省级多式联运智慧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搭建海、铁、公、港等多节点物流信息交互共享平台。辽港集团多式联运智慧管理平台“辽港智多行”已经建成并上线运营,打通了多式联运经营人与铁路、水运、公路、国内外场站等多方信息壁垒,实现了公、铁、海等多节点物流信息交互共享。大力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学习借鉴外省经验,推动试点企业探索创新,着力在实现海铁联运一单到底方面取得新突破。组织省内大连集益、沈哈红运等5家企业开展“一单制”试点,并通过加强定期调度,推动试点企业改革创新,目前,“沈阳东—大连港马士基全程单海铁联运班列”已实现首发,成功实现了“一次委托、一份提单、一箱到底、全程无忧”的物流服务新模式。扎实推进公路、水路客运联网售票和客票电子化,积极与第三方互联网出行平台对接合作,实现多种运输方式联程联运,一网通行。全省77家汽车客运站、28个省际运输陆岛客运站已全部实现联网售票,并通过与携程、同程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实现旅客公、铁、水、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一网购票、联程联运。公路、水路客运场站已全部实现了客票电子化,旅客在网上购票后,在客运场站可直接利用身份证检票乘车、乘船,基本实现了公、铁、水、空“一票通行”。
8.关于“思路转换慢,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不及时”问题。积极争取立法资源,推动《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形成相关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修订前期工作开展。同时,对全厅2022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定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经厅官网向全社会公布;宣布废止《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评定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将《辽宁省公路路产赔(补)偿费管理办法》等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列入修订计划,完善行业行政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和农村公路养护相关规定,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形成《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通过制定印发农村公路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完善我省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9.关于“破解交通运输执法改革难题担当作为不够”问题。制定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构建协同高效运行新机制 做深做实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指导意见》,设计了“3+20”的行业管理体系,从全系统层面,理清省市之间的工作定位、工作关系和工作界面,推动建立职责清晰、协同高效、一体贯通、全面履职的交通运输工作体系,为形成踔厉奋发、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提供体制保障。完成因执法改革划转地方的原厅管7名处级领导干部调转安置工作。协调省委编办完成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工作。已经2023年1月18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优化省公路路政执法服务中心、省道路运政执法服务中心机构编制资源,加强省级执法工作人员配备和对地方工作指导。创新开展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的通知》,并起草制定了《第一届辽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 能力大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方案》,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2月24日和28日丹东市组织开展比武练兵执法考试、3月31日盘锦市组织开展“模拟规范执法”等比武活动;制定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建立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家库,第一批共计50人,进一步增强省级交通执法监督人才力量,为执法队伍建设、重大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支撑。积极对接省委依法治省办,将依托全省行政执法专家库组建行政执法业务骨干人才库,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起草制定《全省行政执法规范化现场推进会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工作方案》。圆满完成省委组织部开展的2022年度全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我厅在全省25家省直机关中被评定为好等次,排名全省第一。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执法车辆管理使用的通知》,统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执勤车辆外观形象;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工作,我厅2023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由1项增至3项,执法检查事项覆盖面得到有效增加。
10.关于“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存在等靠思想”问题。针对“两个中心”内设机构整建制调整后,出现的部门职责交叉、领导职数和编制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新问题,积极协调省委编办,在保持各中心编制总量、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总量不变的前提下,对内部的职责、编制和领导职数再次优化调整,初步建立了厅机关与事业单位机构上下对应、职责上下衔接的工作体制。研究制定厅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清单,进一步明晰厅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权限、业务流程、工作界面和任务实施主体,为推行扁平化管理、促进上下融合夯实基础。对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中的“指标确定”和“审核评鉴”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推动建立年度有量化指标、季度有亮点工作、月度有重点任务的考评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
11.关于“大货运输超载超限率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与省道交委办联合开展全省治超重点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开展2022年度全省治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并将各市考核结果纳入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考核内容。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春运及全国“两会”期间高速公路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重点时段高速公路治超工作。先后调整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厅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进一步加强全省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围绕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治超工作部署要求,于3月27日召开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省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力推进全省治超工作再上新台阶。召开省治超办联络员会议,会同各成员单位制定印发全省治超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全省治超工作能力和水平。
12.关于“指导城市公交行业企业应对风险隐患缺少招法,城市公交管理、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受到影响”问题。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城市公交稳定工作会议,各市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参加会议,逐市调度情况,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各市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临时性举措,已向全省公交企业发放帮扶资金1.2亿元。出台了《辽宁省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奖励资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考评推动作用,制定印发《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工作评价标准》(第2版),将欠薪欠保问题作为重点评价指标推动各市逐步解决。推广城市公交领域成本规制制度,进一步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促进解决当前城市公交企业经营困难问题,确保城市公交行业稳定运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公交稳定运行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市、县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化解矛盾风险,加大资金投入,健全补贴补偿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城市公交行业稳定问题。继续开展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下力气抓好试点重点任务推进,完成各项指标,提升发展水平,夯实发展基础,切实解决行业发展面临的难题。同时,推动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综合开发(TOD)相关政策落实,拟利用TOD政策帮助公交企业增加收益、缓解经营压力。
13.关于“管党治党制度抓而不实”问题。厅党组立行立改,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政治能力还需要加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不充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转作风还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仍不强6方面不足和问题,并分析研判系统新发展阶段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同时,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分析研判管党治党形势、存在的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明确6方面重点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厅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压紧压实从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党组书记对下级“一把手”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督促谈话,并将监督情况作为年度述职内容。目前,厅党组书记已经对发展中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督促谈话,并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安排,厅党组书记对发展中心、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再次督促谈话。
14.关于“‘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规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2月8日,组织召开全厅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由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冬青同志提工作要求,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代表厅党组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强化警示提醒,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严格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执行定期廉政谈话要求,制定《关于开展厅直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日常廉政谈话的通知》,每位厅党组成员与分管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完成廉洁谈话。同时,在厅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在王金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在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通报精神,并组织厅直机关党支部围绕通报开展专题研讨,及时传达压力。
15.关于“以案释纪、以案示警不够”问题。制定印发《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关于开好王金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和查摆问题内容以及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工作步骤和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对厅直单位党委严肃认真开好此次民主生活会进行具体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会前,厅党组成员聚焦民主生活会主题,采取厅党组会议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厅党组和党组成员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紧密结合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个对照、逐条查找、逐项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分析,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会上,传达通报了文件精神,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万斌代表厅党组做了对照检查、党组成员分别做了个人对照检查,直面问题、开诚布公地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发展中心党委也召开了王金鼎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服务中心党委将“以王金鼎违法违纪案件,以及交通运输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专题剖析整改。
16.关于“主动发现问题不够”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通过组务会议或支部全体党员大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研讨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提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派驻工作职责,提高主动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决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增强斗争本领,促进履职担当。通过配合驻在部门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汇报会等形式定期分析研判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开展警示教育,对强化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提出意见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与各级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常态化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等,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定期召开组务会议,及时开展对交通运输系统工程项目、大额资金项目等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对问题线索办理集体研究提出核查意见。主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了解学习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情况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态度、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通过查阅文件等相关资料,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主动发现监督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7.关于“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驻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等,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及处置程序。坚持集体研判决策机制,通过组务会议对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线索了结、问题定性和人员处理集体研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性量纪,对顶风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核查处理。通过调卷复查和提级办理直属单位案件,强化执纪监督。2023年,收到省纪委监委转来的问题线索均严格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办理。
18.关于“查办案件能力弱”问题。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及实施条例,积极参加省纪委监委“精兵强将大讲堂”学习培训,提高案件办理能力。紧紧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开展政治监督,制定监督意见,明确监督重点,制定政治监督台账。积极开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微腐败大清扫”“万件化访”监督行动,做好省纪委监委交办台账核查工作,严格规范办理,目前省纪委监委交办的2023年第一轮“微腐败”交办的问题线索已经按期全部核查办结。完善问题线索处置台账,结合省纪委清理存量的要求,确保无超期未办结案件。加强督查督办,注重发挥监察建议书的功能作用,制发纪检监察意见2份,督促驻在部门及时进行整改。积极开展审查调查,确保立案件按期结案,提高问题线索成案率。
19.关于“防控措施不够完善”问题。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围绕重大项目立项、资金拨付使用、审批审核备案、行政执法、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职级晋级、项目招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全面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点,并结合预算范围支出不合规等问题、制度应建未建等问题及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和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目录》,排查廉政风险项目94项、环节风险点166个、主要表现形式330个,制定防控措施426项,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和制度建设,规范落实有关规定,形成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钱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20.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行为监督不力、处置不当”问题。已经制定了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了采购活动,危货监管系统已于2020年12月完成招标采购并于2021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合同管理办法》《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采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在以后的招标工作中,统一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加大监管力度,严密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招标环节严谨规范和公开透明。督促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完成2021年公路在建项目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对相关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进行约谈整改及相关处罚,形成了整改报告,分析了问题产生原因,提出了下部改进措施。同时,进一步组织完成2022年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养护项目招投标自查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公路招投标工作座谈会,讲解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讲解关键条款、突出问题、典型经验案例,指导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水平。结合全省农村公路工作大调研,对上一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招标文件编制、评标过程、程序执行等进行了抽查。
21.关于“‘互联网+监管’模式场景运用率不高”问题。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化系统设计、优化系统架构、完善系统功能,于2023年9月底全面搭建完成并启用全省交通工程电子交易系统。完善顶层设计。统筹行业需求,采取座谈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全面梳理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招投标实施情况,研究全面推行电子交易系统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路径;固化交易框架,组织国家及省内外多层次专家咨询会,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法规条文解读和适用条件,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优化电子交易流程和规则;编制标准范本,组织专业机构编制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货物等六套电子标准文件,固化标准格式;完善交易底座,开发搭建辽宁公路工程市场主体信息库,面向省内外从业企业采集资质、人员、业绩等各类信息,支撑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优化系统功能,会同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轮反复模拟电子交易系统运行情况。深化推广应用。推动企业入库,下发文件正式启用企业主体信息库,明确各级交通部门职责,统一信息核备规则,组织培训、答疑,提升各级主管部门业务水平,通过全国公路市场、省交易中心、各级交通部门官网等广泛发布公告,引导有意向在辽宁市场从业的企业入库,目前各类入库企业已达350家,填报信息9500余条;统筹应用方案,按照全省交通系统交易一张网、一个平台、一套系统、一个规则,统筹排定电子交易系统应用,实现了全省公路工程项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交易。
22.关于“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中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党组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对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提出了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档案、理论学习档案建档率100%、新提拔年轻干部轮训覆盖率100%,储备40岁左右年轻后备干部比例不低于内设机构数量1/3,新招录年轻干部派驻重点项目一线或驻村工作比例不低于1/10,改革挂岗领导干部和超配专业技术干部全部清零的具体量化指标。组织“两个中心”圆满完成事业单位社会招录工作,共补充事业单位新进人员24名。组织开展了“两个中心”领导班子和厅管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深入开展无任用调研,精准知事识人,为党组选人用人做好充足储备。
2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进展缓慢”问题。经2023年2月17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彻底消化解决了发展中心领导班子副职超配问题。
24.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问题。修订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因私出国(境)审批程序及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办法》,增设出国(境)证件审批电子台账和持有情况电子台账,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定期通报制度。4月14日、4月17日,组织人员对所属事业单位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推动形成因私出国(境)证件数字化、清单化、常态化管理机制。
25.关于“厅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未做及时调整”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根据厅领导班子人员变动情况,制定印发《关于调整省交通运输厅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领导小组。同时,制定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厅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清理调整的通知》,及时调整了包括厅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在内的24个议事协调机构,确保发挥应有作用。
2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厅党组会议和厅直单位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的思想认识。在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中,明确着力营造有利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氛围,营造开诚布公、畅所欲言的环境,本着对同志、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开展批评的严肃性,做到开诚布公地指出问题,实事求是、不讲私情、辣味十足,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厅党组及厅直单位党委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上立行立改,相互批评的156条意见均直接指出问题,得到督导组的肯定,防止了以希望和建议代替。
27.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问题。组织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明确支部委员会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并对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开展一季度党建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对发现的党支部委员会“只讲成绩和计划,未涉及问题”情况,及时通报反馈问题并督促进行了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8.关于“落实审计跟踪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印发《关于限期整改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重点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尚未整改问题的通知》(辽交财审〔2023〕42号),要求9个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尚未整改的28个问题,于3月底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省厅。组织召开推进审计问题整改调度部署会议,向9个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督办单》,组织2个工作组对6个市11个县市区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和挤占挪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要求问题销号。印发《关于挤占挪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等问题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有关市县(区)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限期整改。目前,45个巡视整改问题已全部销号,整改完成率为100%。完善规章制度。厅机关印发了《关于修订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交办〔2023〕11号);厅直属单位服务中心印发了《服务中心预算管理办法》《服务中心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辽交服务财审发〔2023〕5号)。开展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厅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抽调厅机关、两个中心人员对厅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等情况开展检查,切实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并在检查后形成了《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2年度预算执行检查情况的通报》。加强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厅直单位发展中心、服务中心及厅机关财务人员参加了省财政厅召开的全省财会监督工作会议,专题学习领会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会后,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两个中心、厅机关财务部门开展学习研讨。
29.关于“难点问题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正式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部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制定《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大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跨区域联合执法行动。3月2日召开非法营运整治协调会议,组织调度沈阳、鞍山市交通运输局部署开展重点地区(火车站、机场)非法营运打非治违跨区域执法行动;3月28日,组织沈阳市局会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联合开展了“线路黑车”专项执法行动,着重对业内反应强烈的SK客运站和桃仙机场周边的“线路黑车”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当日执法行动共查处非法营运黑车11台,其中“线路黑车”5台、无证网约车6台;多次组织座谈会议,有效推动整治工作深化落实。3月22日,召开全省出租汽车审批、执法工作座谈会,了解基层出租车行业执法问题,交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各市执法队伍提出工作要求。4月4日,围绕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宰客、不打表、拒客、非法营运,异地营运等突出问题组织交通运输相关部门、沈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客运企业代表及法律顾问律师代表召开加强道路运输市场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座谈会,探索创新工作举措,破解当前执法瓶颈,积极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下发督查通知。3月8日,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公路违规转分包、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开展农村公路违规转分包等问题督查,明确督查内容和有关要求,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全面排查违规转分包问题。开展实地督查。3月20日-24日,会同发展中心组织2个工作组对6个市11个县(区)挤占、挪用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同时对已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举一反三,认真查找挤占挪用问题。督查期间,听取县区情况汇报,对2022年度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要求抽查地区,加强农村公路资金管理,严禁发生挤占、挪用等问题。
30.关于“市县省级以上农村公路专项资金支付率不高”问题。坚持立行立改,2022年11月25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2022年12月14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将省转移支付资金到位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按月调度各市县农村公路转移支付农村公路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考评工作的通知》,考评方案中加大了转移支付资金到位等考评因素分值,并已完成考评工作。2023年3月20日,印发《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督帮一体工作方案》,组成4个工作组对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进行督帮工作。
31.关于“农村公路项目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2022年11月25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2022年12月14日印发《辽宁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省补助资金“以奖代补”分配细则(试行)》,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并将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2022年12月5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强国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考评工作的通知》,加大资金到位情况等考评因素分值,并已完成考评工作。
32.关于“事权下放后缺少统一规范”问题。深入沈阳、大连、阜新等地进行调研指导,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执法培训和规范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审批、执法座谈会,组织沈阳市公安局公交(轨道)分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建立网约车联合监管机制,全面规范各地出租车审批、执法行为。制定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将跟进规范行业指导作为重点内容;印发《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决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印发《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部分)》,全面规范道路运输领域行政处罚行为,解决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
33.关于“事权下放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精准解决巡视发现个案问题。联合省营商局,指导鞍山市行政审批局开展整改工作。目前,鞍山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审批工作已由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开展,并形成营运客货车辆、出租汽车审验工作划归交通部门开展意见,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政策与当地审批管理模式一致。加强全系统营商环境建设。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就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推动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加强执法监督。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评查的通知》,全面检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执法工作,深入沈阳、大连、阜新等地进行监督指导;印发《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计划》,规范行政审批窗口执法人员工作。
34.关于“监督指导不够,跨市路网主干线养护存在监管盲区”问题。以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名义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1+6”方案体系》,全面指导做好沈山高速路网养护运营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组织联合指挥调度中心组建方案》,会同省公安厅、应急厅、锦州、盘锦、葫芦岛市政府及省交投集团组建沈山高速联合指挥调度中心,统筹高效做好交通组织指挥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联合指挥调度中心已正式运营并投入工作。制定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受流路网养护方案》,利用2月22日路段跨线桥拆除、3月24日北京方向三改二标线施划二次交通断流“空窗期”实施集约养护任务,维修路面坑槽15310平方米,清理中分带垃圾236公里(合计589立),维修护拦板85片,路面破损得到修补,技术状况大幅提升。建立沈山高速公路路况第三方巡查机制,及时发现路况问题,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落实管养责任。制定印发《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交通秩序管控方案》,建立与省交管局、省交投集团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工作,减少车辆拥堵时间。
35.关于“未能健全监管机制”问题。研究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交办〔2023〕15号),围绕强化准入管理、教练员管理、协同监管等6方面21项市场管理关键环节,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指导铁岭、朝阳两市认真查办反馈问题。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涉及你市问题调查核实整改的通知》,要求两市紧盯巡视反馈问题,认真排查整改。铁岭市针对反馈问题,成立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三次对两所驾校分别进行了调查,约谈驾校校长、主管招生宣传的副校长,并随机选择教练员和学员座谈、调查取证,同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报废培训车辆25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驾驶模拟器19台,打掉“黑报名点”一处。建平县交通运输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治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县驾校座谈会,广泛收集“黑驾校”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全县30个乡镇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2个黑驾校违规经营予以罚款、清除相关场地设施和宣传牌匾。同时,在检查中查处违规招生点3个,清除违规招生广告10处,并按照举一反三原则对全县5所驾校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驾校信息公示方面等方面6个问题全部整改。组织开展全省驾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动车驾培市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辽交服务发〔2023〕95号),要求各市聚焦省委巡视反馈问题,精准治理和举一反三,实现市县区全覆盖、驾校全覆盖,严查违规、严打非法。多措并举,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组织召开了新部令宣贯视频会议,会上学习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2022年第32号部令),开展了培训业务审核操作专项培训。组织召开了全省驾驶培训工作会议,通报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要求各市对照反馈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开展反馈问题“回头看”,派员在4月10日至12日分别赴铁岭、朝阳地区,针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调查核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回访,听取了两市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汇报,现场抽查了驾校培训合同,与两所驾校校长、教练员代表分别进行了座谈核实;深入建平县驾校,随机走访了建平县两所驾校,详细了解整改进展情况,实地检查建平县“黑驾校”训练场拆除情况,并对违规经营者进行了核实。
三、需长期整改事项的进展情况
关于“多项交通运输指标拖后腿等”问题。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以畅联辽宁工程为抓手,在132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基础上,年底前再谋划一批铁路、公路、枢纽、水运、民航、轨道交通重点项目,形成谋划储备一批、前期准备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竣工达产一批的良性发展局面。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沈白高铁以及京哈改扩建、凌绥、本桓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启动实施秦沈、本庄、沈阳都市圈环线等高速公路建设,推进宽甸兴边沿江公路以及抚顺、彰武、绥中等一批绕城公路建设,突出重大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
四、巩固运用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1.紧盯不放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组织“回头看”,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审视整改结果,巩固整改成果,提升整改成效。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加大落实力度,强化督查督办,不见成效不收手,不达目的不收兵。
2.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制度约束防止坚决防止回潮反弹,用制度固定和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以整改新成效推动交通运输工作新发展。
3.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厅党组继续团结带领全厅党员干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主动适应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把巡视整改与制定实施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建设交通强省、全面振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提高执政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统筹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通起来,以巡视整改新进展推动事业新发展,以实践工作成效检验巡视整改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