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11月28日,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优化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营商环境行动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黔交建设〔2023〕64号,以下简称《通报》),于2023年10~11月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了相关检查,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的不合理限制。
《通报》指出,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有75个项目招标文件抽查存在问题,5个单位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暨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突出。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招标文件抽查情况汇总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情况汇总表(改)
《通报》指出,2023年10月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随机抽取了2023年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46个公路、1个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66份招标文件进行集中检查,项目抽查比例为36%。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存在排斥或限制不同所有制、特定地区投标人的情况,同时对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选择、补遗书编制、招标文件自查、招标文件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报》指出,2023年11月随机抽取了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3个市(州)交通运输局进行检查。检查组一是对抽取的3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情况、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开展情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录入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初审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二是检查了铜仁锦江旅游航道项目、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S103龙里醒狮至龙里收费站(十字路)3个交通建设项目的市场准入、建设程序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管理、农民工工资、招标投标等建设市场情况;三是随机抽查了由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的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情况。
原文如下: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公路水运建设市场营商环境行动暨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黔交建设〔2023〕64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省路网中心,各在黔交通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的不合理限制,促进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贵州省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黔交建设〔2023〕55号)《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黔发改法规〔2023〕657号)安排,省交通运输厅于2023年10~11月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了相关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2023年10月由厅建养处、省公路局、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省路网中心、交通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随机抽取了2023年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46个公路、1个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66份招标文件进行集中检查,项目抽查比例为36%。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存在排斥或限制不同所有制、特定地区投标人的情况,同时对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选择、补遗书编制、招标文件自查、招标文件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2023年11月由厅建养处、省公路局组成检查组对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相关文件落实情况等开展了市场综合检查。随机抽取了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3个市(州)交通运输局进行检查。检查组一是对抽取的3个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情况、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开展情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录入到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初审情况等进行了检查。二是检查了铜仁锦江旅游航道项目、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S103龙里醒狮至龙里收费站(十字路)3个交通建设项目的市场准入、建设程序执行、信用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管理、农民工工资、招标投标等建设市场情况。三是随机抽查了由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的招标文件编制及备案情况。
二、检查情况
(一)招标情况抽查方面
本次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标情况检查中未发现“应招未招”、“应进未进”的情况。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营商环境整体情况较好,招标文件编制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资格条件设置不合理。部分养护工程招标要求具有公路施工总承包资质,而未采用公路养护作业资质;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具备施工员、质检员等非公路工程的职业资格;项目总工未要求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应是安全责任事故);要求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等。二是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设置不当。部分项目评标专家具有自由裁量权的主观因素基础分值设置低于60%;织金县大冲至尖山农村道路工程施工招标以项目总工具有市政道桥隧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作为加分项,雷山至榕江高速公路PPP项目全线工程质量排查试验检测招标以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桥梁工程相关科研创新平台作为加分项,存在以特定条件或与项目无关的条件进行加分之嫌。三是招标代理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项目评标办法选用不当、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不规范、降低投标保证金等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未落实、异议申诉部门及联系电话未公告。四是其他问题。黔东南州部分招标项目以成本警戒线形式变相设置最低限价(同时规定投标报价每低于警戒线1%,则履约保证金增加10%,最高不超过50%);部分项目设置没收不接受不平衡报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
(二)开展对照检查,组织学习研讨方面
三个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召开集中学习会议、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组织了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学习研讨和警示教育。其中:黔南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党员干部到州监狱,铜仁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党员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具有较好警示作用。黔南州交通运输局还与州发改委联合开展了“包保走访服务企业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市场综合检查方面
抽查的三个市(州)交通运输局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关工作。但同时普遍存在招标文件备案管理不规范、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及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等问题。抽查的3个建设项目,S103龙里醒狮至龙里收费站(十字路)公路工程,信用信息管理不规范,信用台帐信息记录不全;剑河至黎平高速公路市场管理不规范,在工程变更、分包、信用信息、人员履约等方面管理较为薄弱,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不扎实,劳动用工大数据平台“六项制度”未达标;铜仁锦江旅游航道项目因刚完成施工招标,还未全面动工,仅对其招标情况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标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对于招标失败重新招标的,应向备案部门提交流标情况说明,分析流标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更改的应重新备案。
(二)开展招标文件自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应按要求开展自查和公平竞争审查。《招标文件备案自查表》中的自查情况内容应详细填写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内容及对应页码,由招标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公章。《公平性竞争审查表》应由招标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扎实推进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贵州省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贵州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的不合理限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严格落实整改。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拟定整改措施,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逐一排查、全面整改,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五)强化行业监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省公路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省路网中心等监管职能部门应在招标文件备案过程中重点关注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市场管理工作。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