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开展全省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完善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工作体系,山东省济宁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2023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做好规划,统筹安排。本次监督检查市财政局抽取了山东康成项目管理限公司、济宁金瑞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17家代理机构作为济宁市被检查单位。“我们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系统认领检查任务,抽取执法人员,成立监督检查小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济宁市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张灿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监督检查制度。据了解,此次监督检查分代理机构自查、现场监督检查、处理处罚、汇总报告四个阶段,自11月15日开始,于11月底前完成总体检查工作。
全面检查,重点整治。济宁市财政局明确,此次监督检查工作主要针对代理机构营业场所、档案管理、内部管理制度、队伍建设、廉洁自律等基础信息及2022年度质疑投诉、信息报送等情况。各级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对被检查单位规范运行及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执业情况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整治从业运行不规范及可能出现的排斥或变相排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方面的问题。
事后督导,依法处罚。全面排查过后,济宁市财政部门将对监督检查中查实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处罚,有力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服务效能。(记者 冯颜 通讯员 张国强 陈晓琦 王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