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指导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记者获悉,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和四川省财政厅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印发了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品目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之前由于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能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范围和标准不明确,中小企业对政府采购项目的情况也不能充分了解,长期以来形成了采购人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刘建指出,这就导致相关政策法规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应有功效。因此出台《指导目录》具有积极意义,为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指导。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和市场调研情况,合理运用目录,只要中小企业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在编制采购预算、采购计划时,尽量选择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保障中小企业取得更多的政府采购份额。而中小企业则可以对照《指导目录》,了解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自身竞争力。
四川中泽盛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刘菁介绍,《指导目录》对实际操作有很强的指导性,这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更好地了解哪些项目可以参与政府采购,也有利于政府预算单位更好地统筹制订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侯美玲告诉记者,《指导目录》会及时更新,对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尤其是采购人,有利于执行中小企业政策。目录内的采购限额以下的,如果不是专门面向,需要写出理由。现在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有比例要求,出了这样的目录,也是对采购人一种提醒。
记者了解到按照“能进必进、参考指导”的原则,凡是中小企业可以实现有效竞争的采购品目,均编入《指导目录》,实现了对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大类别的全面覆盖。这意味着,政府为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专门的采购通道,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但《指导目录》不属于强制性规范,只是为相关机构和工作提供参考。采购人应参照指导目录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在《指导目录》中但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人也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拟采购标的在《指导目录》内但经调研论证认为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采购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