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设计招标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招标需求采取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设计方案招标可以采取概念性方案招标或实施性方案招标等方式。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阶段。对于入选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应给予未中标补偿,中标人除外。补偿金额应不少于投标文件制作成本,并适当考虑优秀设计方案的奖励金。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适用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设计阶段,确需分段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中明确。
以下为实施细则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