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中标供应商前期资金周转不济一直是个难题,中小企业尤为突出。为了有效解决这个难题,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近日印发《枣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预付款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行实施预付款制度,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助力企业健康、良性发展。
“这次推行的预付款制度覆盖范围广,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都涵盖其中,由预算单位作为主体去执行和管理,全程做好监管。”枣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了解,枣阳市财政局明确给出预付款比例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企业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供应商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执行,对于一些有特殊要求的则自行确定比例。这样既有明确的执行标准,同时又给予了预算单位一定的自主权。
值得注意的是,枣阳市的预付款制度采取分类精准实施。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含中小微),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采购人提高预付款比例,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预算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合同金额的70%。根据信用情况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更大程度上的满足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更重要的是能够刺激企业良好履约,提高自己的信用,形成良性循环。
款项给了,那么如何监管呢?枣阳市财政局建立了信用监管黑名单制度。一旦发现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义务的将被拉入黑名单并在信用监管平台进行通报,实行联合惩戒,一定时期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此外,枣阳市财政局提出保证预付款资金的安全,各预算单位应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担保函。一旦供应商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义务的,采购人可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
“如此一来,既可以通过预付款制度缓解企业承接政府采购项目的经济压力,又可以让预算单位预支付的款项得到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打造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营商环境。”枣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