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建良好营商环境,完善工程决算审核体系,提高投资评审工作效率。近日,鞍山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框架协议,择优选择财政投资评审协作机构,充分发挥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优势,切实提升财政投资评审服务综合实力。
该项目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形式,协议有效期为1年,主要从专业技术能力、审核案例分析、企业业绩等多方面对参与投标的23家供应商全面考核,并针对业绩造假现象,提出了项目负责人业绩考核,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较好解决了资质挂靠问题。经过18个小时的评审,最终确定了8家入围供应商,淘汰率65.22%。此次框架协议采购,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是顺序轮候选择项目,改变了以往项目等评审机构状况。往年采购评审机构采用“公开招标、分包采购”的方式,需积累一定数量的项目后方可实施,个别待审项目会有较长等候期。本次采用框架协议确定供应商后,用顺序轮候方式二次选择项目,做到了项目随时可进入评审流程。
二是引入退出机制、考核机制,增强了评审机构的责任意识。为解决个别初审机构把关不严,复审审减率较高的问题,本次采购将复审审减率5%列为清退规则,高于标准的评审机构将自动停止参与顺序轮候。建立考核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对存在缺少要件审结、评审进度缓慢等问题的评审机构,开展提醒谈话、内部通报、扣分处理,对复审审减率超过3%的评审机构,相应扣减评审费,将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