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时节,硕果坠枝。北京市财政局组织本局近3年新录用的近40名财政工作人员,开展能力素质强化提升培训。该局着眼于将发挥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作用,与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深度融合,在此次培训中凸显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财政部门高质量法治建设”这个重要课题,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年轻干部开启财政工作生涯、扣好“职场第一粒扣子”紧密相随,从而增强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改革、推动发展、化解风险、筑牢底线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北京市财政局针对本局新录用人员多数在高等院校系统学习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重要课程,在组织大家重温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安排具有法治理论专业背景和实务工作经验的北京政府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兼北京市财政局法治机构负责人,为大家举行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进财政部门高质量法治建设”专题辅导报告。报告人系统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演进过程、地位作用及核心要义,就如何理解把握法治与政治、法治与改革、法治与市场、法治与财政、法治与政策、法治与安全、法治与德治、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方面的关系,提出了必须坚定捍卫的标线、坚守不破的底线和不可逾越的红线;围绕财政工作人员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11个坚持”,逐条逐项进行了深入阐述和具体解答,启发和勉励新录用人员铭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以及强化程序意识、依据意识、时限意识、证据意识等基本要求,在今后的财政工作实践中聚力打通影响高质量法治建设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尤其是要针对九个问题取得突破:一是研究探索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如何融合,着力解决两个依法“两张皮”的问题;二是研究探索财税领域地方立法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突破路径,着力解决财政立法工作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及“首善之区”财政治理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三是研究探索财政部门在配合立法中如何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着力解决相关部门在立法需求中夹带增加或固化某些领域财政支出的意见、容易造成财政被动买单甚至超出财政可承受、可持续保障能力的问题;四是研究探索法治力量与法治任务如何匹配,着力解决“放管服”改革之后财政监管执法“小马拉大车”的问题;五是研究探索执法能力与执法体量如何适应,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底气不足”容易办成“夹生案”“风险案”的问题;六是研究探索行政行为主体责任与法制审核监督责任如何区分并压实,着力解决财政领域行政法律风险防线仍不牢固的问题;七是研究探索制度设防与缠诉滥诉如何响应,着力解决部分行政相对人擅用滥用诉权、恶意耗费行政资源与司法资源的问题;八是研究探索条块管理与资源共享如何打通,着力解决监管执法信息资源“画地为牢”、缺乏统筹合力及效率的问题;九是研究探索法治考核与其它专项考核如何联动,着力解决考核精准性不强、激励性不足的问题。
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等部署要求,北京市财政局还在此次新录用人员培训所安排的职业行为规范管理、预算编制管理、国库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会监督管理、财源建设及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预算评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网络安全管理、政务服务管理等多门专业课程中,都注重体现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履职、依法保障等法治化要求,使法治思想、法治财政成为了贯穿培训活动的高频词、热点词、关键词。许多学员在研讨交流中表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依法治国是贯彻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法治轨道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保障,我们一定在法治财政建设上知责、履责、尽责,以深厚的法治素养使自身强筋壮骨,以执着的法治精神使青春流光溢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