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19日,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在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政府采购工作培训班。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进行授课,刘亚利通过以“案”说“法”,对政府采购操作实务中的20个典型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还回答了学员提出的五个问题,为规范开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提供了业务指导。
1.采购项目受到质疑投诉应该怎么处理?
答: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处理。
一是答复质疑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是配合投诉处理也是采购人的主体责任。采购人应配合财政部门依法调查取证,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收到暂停采购活动通知后应当立即中止采购活动。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事项?
答:在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合同属于承诺,其签订和履行不仅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还应遵守《民法典》的规定。
一是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三是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四是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是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六是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是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采购人按序第二名中标或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3.不同类型的采购项目如何正确开展履约验收?
答:详见《采购文件编制指南之二》P516-528。通常情况下有分段验收、分期验收以及一次性验收三种验收方式。
一是采用分阶段验收方式的项目,一般包括货物类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大型和复杂项目以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货物类项目一般采用分阶段验收,检验方法包括出场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技术检验等。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大型、复杂项目,包括信息化建设项目,一般分初步验收、试运行检测、竣工验收三阶段履约验收,如软件和信息化项目。
二是采用分期验收方式的项目,多为服务实施类项目。此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情况进行验收。
三是采用一次性验收方式的项目,一般包括服务交付类项目;采购金额不大,且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的货物。施工内容简单的小型工程也可以一次性进行采购项目的竣工验收。
4.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如何开展?
答: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采购人年度整体政府采购管理及实施情况,以及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及执行情况,评价内容包括十方方面。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的准确性、政策落实性和实效性评价。二是政府采购计划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价;三是政府采购意向的规范性、完整性和公开透明性评价;四是政府采购需求的规范性、完整性、公开时效性和透明性评价;五是组织采购的规范性、政策落实性、时效性、公开透明性评价;六是合同订立的规范性、政策落实性、时效性、公开透明性评价;七是履约验收的规范性、时效性、公开透明性评价;八是资金支付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评价;九是采购质量的规范性、时效性、科学性、公开透明性评价;十是采购内控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评价。
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如何更好地落实?
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三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六项措施:
一是将采购政策嵌入采购需求。
二是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是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是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评审优惠。
五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中小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
六是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