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19日,文化和旅游部财务司在中央文化和旅游管理干部学院举办政府采购工作培训班。本次培训旨在强化依法合规开展政府采购的意识,提升各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果。本次培训特别邀请了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进行授课,刘亚利结合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以下五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1.政府采购预算如何编报准确?
答:政府采购遵循"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支付"原则,应重点把握以下五点:一是以国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为基础;二是参考历史成交信息;三是坚持实用性原则,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能超标准;四是注意政府采购资金的来源是否可靠;五是财政拨款、收入以及支出形成的政府采购,完整、全面地反映在单位预算中,不得在预算之外另留收支项目。
2.采购需求调查如何开展?
答:《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下简称22号文)第十条规定了需求调查的范围、主体、方式、对象、内容等。
一是需求调查的项目范围: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主要包括三类:规模较大、影响较大、技术复杂的项目,具体见22号文第十一条。
二是需求调查的主体是采购人,采购人自己做,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
三是需求调研方式为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
四是需求调研对象供应商、相关领域专家、专业协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和有类似采购项目单位等。选择市场主体时,不得少于3个且有代表性。
五是需求调查的内容包括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3.履约采购风险审查如何组织开展?
答:根据22号文第三十一条规定,履约风险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
4.招投标采购人代表应该干什么?
答:关于采购人代表的职责我在413期音频有详细介绍。采购人代表在政府采购评审环节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采购人派代表参加评审,对于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采购程序顺利进行是有益的。采购人代表在评审环节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可以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形成制衡,相互监督,促使各方客观、公正履约。
二是可以体现采购人的意志,在一定程度上代表采购人行使项目决策权。从采购项目看,有些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能需要在评审前说明项目应用场景和采购需求;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在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磋商方式采购时,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三是核对评审结果,减少评审环节专家有意无意的错误,有利于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
5.如何确定采购项目适用哪种采购方式的情形?
答:目前政府采购法定的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和框架协议七种采购方式。具体根据采购需求和项目特点来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
一是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
二是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 (磋商)方式采购。
三是采购需求步明确,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如首购订购、设计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
四是小额零星的自采自用的鉴证类服务项目、集采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自采他用的公共服务项目适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